5.3.2  圆柱体

5.3.2 圆柱体

选择“菜单”→“插入”→“设计特征”→“圆柱体”命令或依次单击“主页”选项卡→“特征”组→“更多”库→“圆柱”图标978-7-111-48312-0-Chapter05-78.jpg,打开如图5-20所示的“圆柱”对话框。

以下对2种创建方式逐一介绍。

(1)轴、直径和高度:该方式允许用户通过定义直径和圆柱高度值以及底面圆心来创建圆柱体,创建示意图如图5-2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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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0 “圆柱”对话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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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1 “轴、直径和高度”示意图

(2)圆弧和高度:该方式允许用户通过定义圆柱高度值,选择一段已有的圆弧并定义创建方向来创建圆柱体。用户选取的圆弧不一定需要是完整的圆,且生成圆柱与弧不关联,圆柱方向可以选择是否反向,示意图如图5-2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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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22 “圆弧和高度”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