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课程评价

三、课程评价

(一)评价原则

1.真实性:实事求是地对课程的方方面面进行评价,对问题进行挖掘和思考,既要肯定收获,也要指出不足,以此不断完善与优化。

2.全面性:课程的各个环节都要进行评价,包括对课程的评价、对学生的评价以及对教师的评价。

3.发展性:评价的目的是促进发展,多肯定,多鼓励,促进课程向良性方向发展。

(二)评价方式

课程评价包括对课程内容的评价,对教师的评价和对学生的评价三部分。

1.对课程内容的评价:主要通过对学生进行满意度调查,从而获得相关评价信息,并根据反馈的信息逐步对课程进行改进。

2.对教师的评价:通过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教师可感受到自身教学中学生认可的教学特点及自身的教学优势,同时也了解自身教学中可能存在的不足之处,最终促进教师教学综合能力的提高和发展。

3.对学生的评价:采用个人自评、小组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多种评价方式,既重视终结性评价,也重视过程中的形成性评价,将评价作为学习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评价涵盖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发现探究问题的能力、参与活动表现、收集处理信息能力,小组合作能力、学习成果、个性化贡献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