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源性疾病的诊断及治疗原则
(一)药源性疾病的诊断
药源性疾病临床诊断的关键是要确定可疑药物与疾病之间的因果关系,但临床表现有时很难区分,使得确定可疑药物与疾病之间的关系十分困难。诊断药源性疾病的出发点似同于药物不良反应因果关系评价,主要是追溯用药史、确定用药和临床症状发生的时间关系、询问药物过敏史和家族史、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相关的试验及进行流行病学调研等。
(二)药源性疾病的治疗原则
A型药源性疾病可调整药量、换用药理作用相似而机制不同的药物,或加用具有拮抗作用的药物;B型药源性疾病必须停药。临床联合用药治疗中,当怀疑是药源性疾病又不能确定致病药物时,如果病情允许,最可靠的方法就是首先停用可疑药物,甚至全部药物,这样可以及时中止致病药物对机体的继续损害,并有助于诊断。通常的治疗原则如下。
1.及时停药,祛除病因 这是最根本的治疗措施,如不停药,疾病可能恶化,甚至造成死亡。绝大多数轻型患者在停用相关药物后疾病可自愈或停止进展。如果不能确定几种药物中的哪一种是致病因子时,可按其药物反应的规律,结合具体情况,逐个停用或改用其他药物治疗。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尽管致病药物已经确定,但由于治疗疾病的需要而不能停用时,医师一定要权衡利弊,根据患者疾病的情况做出正确的选择。
2.加强排泄,延缓吸收 对于一些与剂量相关的药源性疾病的治疗,临床医师可以采用静脉输液、利尿、导泻、洗胃、催吐、毒物吸附药,以及血液透析等方法加速药物的排泄,延缓和减少吸收。例如,磺胺、甘露醇引起的肾损害可通过输液、利尿、疏通肾小管,促进药物在肾小管中的排泄。
3.使用拮抗药 利用药物的相互拮抗作用来降低药理活性,减轻症状。例如,鱼精蛋白能与肝素结合,使后者失去抗凝活性,可用于肝素过量引起的出血。谷胱甘肽能激活多种酶,促进药物在体内的代谢,可用于治疗药物型肝炎等。
4.治疗过敏反应 过敏性休克的临床经过险恶,救治不当可很快死亡,治疗必须争分夺秒,就地抢救;肾上腺素是治疗过敏性休克的首选药物,可缓解过敏性休克的心搏微弱、血压下降、呼吸困难等症状。抗过敏可使用抗组胺药,如阿司咪唑、异丙嗪、马来酸氯苯那敏、苯海拉明等。维生素C和葡萄糖酸钙也有一定的抗过敏作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既有抗过敏、抗休克作用,也有抗炎作用,可用于严重过敏性药源性疾病和药物引起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疗。
5.治疗受损的器官 对药物引起的各种器官、系统损害的治疗方法与其他病因引起的相应器官损害的治疗方法相同。如药源性高血压在停药后血压仍高者,可与原发性高血压病一样根据患者血压升高的状况选用降压药物治疗;药源性肝损害的保肝治疗与病毒性肝炎的治疗相同。
6.对症处理 对过敏性皮肤损害可对症局部用药,缓解瘙痒症状;对恶心、呕吐等消化道反应可给予止吐药治疗;对药物热可用解热镇痛药治疗等。但要注意的是,有不少患者可能对多种药物敏感,因此在进一步治疗和选择药物时,应尽量简化治疗措施,避免同类药物的重复使用而加重已经发生的药源性疾病。
(郭代红 尹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