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身性损伤
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可导致全身性损伤。B型不良反应多伴发全身性多器官损伤,可导致多脏器功能衰竭,病情凶险。各种致敏药物都可能引发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氯霉素、四环素类、小诺米星、林可霉素、磺胺类、呋喃妥因、喹诺酮类、局部麻醉药、胰岛素、酶类、造影剂、血清制剂、疫苗、器官提取物、变应原提取物、右旋糖酐;中药注射剂如茵栀黄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蝮蛇抗栓酶注射液、复方丹参注射液、参脉注射液等。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如下。
(一)过敏性休克
【判断依据】
1.使用致敏药物后数分钟甚至几秒钟内出现头晕、烦躁不安、胸闷、气喘、呼吸困难。
2.肤色苍白或发绀、皮肤湿冷、体温下降、脉搏细数、喉头水肿。
3.血压下降,收缩压低于90~80mmHg或更低,脉压<20mmHg,高血压者血压下降20%以上。
4.神情淡漠、意识模糊、晕厥甚至休克,有时还伴有大小便失禁、惊厥和昏迷等严重症状。
【治疗】
1.立即在手臂部肌内注射肾上腺素0.5~1mg。
2.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必要时行气管插管。
3.建立输液通路。
4.抗组胺药物,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马来酸氯苯那敏10mg。
5.如5min仍未见好转,可重复使用肾上腺素0.5~1mg,每5~15min注射1次(依病情而定,至明显好转为止)。
6.也可使用地塞米松2~5mg静脉注射或加入输液中滴注。
7.对症处理。
(二)弥散性血管内凝血
【判断依据】
1.多发性出血倾向。
2.不易用原发病解释的微循环衰竭或休克。
3.多发性微血管栓塞的症状、体征,如皮肤、皮下、黏膜栓塞坏死及早期出现的肾、肺、脑等脏器功能不全。
4.抗凝血治疗有效。
5.血小板低于100×109/L或呈进行性下降。
6.血浆纤维蛋白原含量1.5g/L或呈进行性下降,或>4g/L。
7.3P试验阳性或血浆FDP>20mg/L。
8.凝血酶原时间缩短或延长3s以上或呈动态变化;或活化的部分凝血活酶时间缩短或延长10s以上。
9.优球蛋白溶解时间缩短或纤溶酶原减低。
【治疗】 治疗原则应序贯性、及时性、个体性及动态性。针对不同阶段可选择以下药物治疗。
1.早期给予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同时预防和治疗肾功能不全。
2.抗凝治疗。多数主张早期处于高凝状态时,急性期应用肝素1万~3万U/d(每6h不超过5000U)和低分子肝素75~150U抗Ⅹa/(kg·d)(分1~2次皮下注射),根据病情可连续使用3~5d;低分子右旋糖酐500~1000ml/d,连用3~5d;复方丹参每次20~40ml,每天2~3次,连用3~5d;噻氯匹定250mg,每天2~3次,连用5~7d;双嘧达莫500mg/d,连用3~5d。
3.当患者有较严重的血小板或凝血因子减少时,补充血小板及凝血因子。目前认为血小板悬液、凝血酶-Ⅲ浓缩物的输入是安全的。还可给予冷沉淀蛋白治疗。
4.预防感染,全方位对症支持治疗。
(三)移植物抗宿主病
【判断依据】
1.有接受异体器官移植手术史,多发生在移植术后3个月内,通常为2~6周。
2.有发热,体温升高多在>38.5~40℃。
3.全身皮疹,多为出血疹和疱疹,眼、耳、鼻、口及消化道黏膜均可出疹。
4.消化道症状,轻者恶心呕吐、水样腹泻,严重者出现黏膜溃疡,甚至呕血便血。
5.骨髓抑制,早期出现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后期可为全血细胞减少。
6.后期出现严重感染,多器官功能衰竭。
【治疗】
1.大剂量皮质激素冲击治疗,首选甲泼尼龙1g/d,连续3d后递减药量治疗。
2.减少免疫抑制药用量或停用免疫抑制药。
3.选用抗IL-2(白细胞介素-2)受体单克隆抗体制剂,如赛尼哌或舒莱常规剂量治疗。
4.抗感染和其他对症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