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的调剂与发放
药学专业人员在调剂与发放药品时,是根据医生所开出的处方内容进行调配与核对的。处方是一种重要书面文件,是由注册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具有法律性、技术性和经济性。在调配过程中发现处方有不利于患者用药处或其他疑问,应拒绝调配,联系医生进行干预,经医师改正并签字并确认后,方可调配。因为开具处方或调剂处方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医师与药师分别负有法律责任。
(一)处方调配
门诊药学人员在调配过程中必须做到下列各项。
1.仔细阅读处方,按照药品的顺序逐一调配。
2.做到“四查十对”,即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3.调配药品应检查药品批准文号,并注意有效期。
4.药品调剂齐全后,与处方逐一核对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和用法。
5.调配好一张处方所有的药品后再调剂下一张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6.调配后签名或盖名章。
(二)处方的审核与发药
处方药品调剂完成后由另一药师进行审核,再次全面审核处方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1.核对患者姓名,询问就诊科室,以确认患者。
2.逐一核对处方与调剂的药品、规格、剂量、数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逐个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有效期等。
3.发现处方调配错误时,将处方及药品退回调剂处方者,并及时更正。
4.发药时向患者交代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并填写用法用量标签贴在药品外包装上面。
5.对于特殊储存的药品,应向患者特别交代并在药品外包装上加贴醒目标签,以提示患者注意。
6.对于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如青霉素类等抗生素、造影剂、疫苗及抗毒素等生物制品,在发药时,应确定患者皮试后的阳性或阴性反应,对尚未进行皮试者、皮试结果为阳性或结果未明确者拒绝发放药品。
7.对高风险药品更要仔细核对。如地高辛片、激素类口服药、抗肿瘤药物、氯化钾注射液等。
8.对于特殊人群用药,如老年人、儿童、孕妇等需要仔细核对剂型、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如儿童禁用喹诺酮类抗生素。
9.发药时,应注意尊重患者隐私。另外,癌症等病症,医生与家属未必与患者讲清实情,我们在窗口审核发药时,针对临床诊断一定要讲究方法与策略的进行询问,避免发生矛盾与纠纷。
10.审核发放药品后要在处方上签名或盖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