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的产生

二、临床药师的产生

近年来,随着国家药品监督体制的完善、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全社会日益重视人的价值,更加关注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药学服务这一理念得到了国内外药学界人士的广泛认同和接受。临床药学和药学服务是本世纪医院药学工作发展过程中两个划时代的变革,它们改变了医院药学工作的方式和内容,促进了医院药学工作模式的改变。

2002年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和2005年颁布的《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明确提出,建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参与临床疾病诊断、治疗,提供药学技术服务,提高医疗质量。特别是《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首次提出,“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从药物应用的综合环节来看,建立临床药师制度有利于患者合理用药,防止药物之间的不良相互作用和不良反应,降低治疗药物成本。

然而,多年来我国院校药学教育仍以化学模式为主,缺乏对临床诊断和药物治疗学等临床医学知识的学习,培养的药学专业毕业生,不能满足临床药学工作的需要。2005年11月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并委托中国医院协会组织开展临床药师培训试点的具体工作。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工作中,中国医院协会下发了10个专科临床药师培训指南,规范了培训试点基地学员为期一年的培训目标、培训方法及培训内容及要求;截至2006年12月共有50家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被认定。

临床药师是医院药学发展中的新事物,是开展临床药学工作、提供药学服务的基本条件;作为药学人员加入健康监护体系的代表,是实施药学服务成功与否的关键。临床药师的工作经过实践考验和发展正在走向成熟,并为广大病人和医务人员肯定、接受和欢迎;医院药学逐渐打破了以药品供应、调配、制剂为主的工作模式,朝着医药结合,关注药物治疗,为病人提供药学服务,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的方向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