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药师鉴别药品安全性问题的基本原则
药品安全性问题,除了科学定义的药品不良反应之外,其他还有很多属于不良事件的范畴。从更广义的角度来讲,是药品在当前科技水平和认识条件下、在真实世界使用时,可能出现的所有与安全有关的问题。这些均需临床药师进行区分和鉴别。
首先,临床药师要了解世界卫生组织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定义,正确区分药品安全性问题的产生原因,排除有意地或意外地过量用药或用药不当所造成的反应,强调监测的药品不良反应是在“正常用量、正常用法”下发生的。药品不良反应有多种分类方法,通常采用病因学分类,将药品不良反应分为A型药品不良反应、B型药品不良反应、C型药品不良反应。
其次要准确分析和鉴别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由于药物种类繁多、用药途径不同、患者间存在个体差异,因此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的原因也是复杂的。主要有如下几方面。
(1)药物方面的原因:如药理作用、药物的杂质、药物的污染、药物的剂量及剂型和质量问题等方面。
(2)机体方面的原因:如种族差别、性别、年龄、个体差异、病理状态、血型、营养状态等方面。
(3)给药方法的影响:如给药途径、给药时间、用药持续时间、药物的相互作用、减药或停药等方面。
(4)其他因素的影响:如饮酒、吸烟、饮食或其他环境因素等。
再者,联合用药发生ADR时,要准确鉴别可疑药物或可能存在的相互作用机制。如结核病的治疗多是联合用药,当发生不良反应时确定为哪一种药引起十分困难,当停药后不良反应消失,重新开始治疗时,有时需要逐个药减量试用,如果怀疑是利福平引起的过敏反应,再试用时应特别慎重,避免严重不良反应发生。
对于老药(即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常见不良反应比较确切,可以借用分析,对于少见不良反应或新药的不良反应,报道较少,应该仔细观察,认真比较,得出正确结论。临床药师可以在这些方面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医生尽快鉴别、尽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