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床药学发展概述
临床药学是以提高临床用药质量为目的,以药物与机体相互作用为核心,研究和实践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方法的综合性应用技术学科,是医院药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医药结合、医护结合、基础与临床结合,提高治疗水平,推动医学与药学发展的桥梁科学。作为医院药学的一部分,临床药学的发展和实践,是提高医院合理用药水平和医疗质量、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重要途径。
我国临床药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3个阶段,即传统阶段、过渡阶段和以“患者为中心”的药学服务阶段。20世纪初,医院药房的作用尚未凸显,主要负责日常药品的调配和发放,药师的功能较单一,仅负责院内药品的采购、制备和供应,其义务是保证所发放的药品是纯正的、不掺假的、按规定制备的。尽管当时也要求药师为用药者提供用药建议,但这仅是次要的。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临床药学的出现是过渡阶段开始的标志,医院药房功能呈现出专业多样化,药师力求发挥自己的药学功能,如按药动学给药、进行治疗药物监测和药品信息服务等,使其形象得到提升。但人们很快发现,临床药学注重的仍然是“药物”本身,工作核心仍主要集中在药物和药动学上,而非患者个体。只有进一步明确药师为保护患者免受药品不良反应损害,发掘专业特长为患者的健康履行专业职责,才能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和提高自身的地位。新的发展阶段——药学服务(pharmaceutical care)就是在这种尝试中产生的。在接下来的很长一段时期之内,药师应力求在整个卫生保健体系中体现出自身在药物使用、控制方面的能力,以表明药师的参与可减少保健费用,如缩短住院时间和减少其他昂贵的服务费用等。药学服务的实施,表明药学正逐步成为具有浓重临床特点的成熟专业。
药学服务的核心思想是通过药师与临床医护人员共同协作,为患者提供直接负责的药物治疗,并积极监测治疗的全过程,以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最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为目标。新时期的药学服务对临床药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充分发挥药学专业的专业特长,按照合理用药的要求认真审核医师处方给患者的用药,“以患者为中心”,从患者的利益出发,为其提供尽可能恰当的药物治疗,使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达到最佳效果。具体来说,药学服务实施的结果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治愈疾病;二是消除或减轻患者的症状;三是缩短病程;四是防止疾病的发生。药学服务应是由药师与患者及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制订、执行和监控治疗方案的合作过程,达到三大功能。一是鉴别潜在的或已发生的药源性问题;二是解决已发生的药源性问题;三是防止药源性问题的发生。因此,实施药学服务,要求药师必须具有专门的药物治疗知识,并对患者的药物治疗承担责任,努力确保患者获得预期的治疗目标且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药源性疾病的可能。从这一层面说,药学服务中最根本的关系就是药师与患者的关系,患者赋予药师执行药学服务的权利并给予充分信任,药师必须明确患者的利益所在,将患者的健康和生命质量摆在首位,监控患者的药物使用情况,承担药学服务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