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呼吸系统

二、呼吸系统

很多药物可以引起呼吸系统过敏症状,长期大剂量使用抗生素或者激素可引起呼吸系统二重感染。引起呼吸系统损害的西药有地西泮、硝西泮、吗啡、巴比妥类、哌替啶、芬太尼、美沙酮、多黏菌素、青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四环素、米诺环素、红霉素、磺胺类、吲哚美辛、保泰松、氨基比林、普萘洛尔、局麻药、维生素K、阿司匹林、对氨基水杨酸、氢氯噻嗪、氯磺丙脲、甲氨蝶呤、呋喃妥因、呋喃唑酮、丙米嗪、硫唑嘌呤、胺碘酮、白消安、博来霉素、青霉胺、环磷酰胺、丝裂霉素、去甲丙米嗪、苯妥英钠、异烟肼、利血平、甲基多巴、氯丙嗪、二醋吗啡、氟哌啶醇、特布他林、纳洛酮、可待因、色甘酸钠、麦角酸胺等;中药主要有川芎、天花粉、瓜蒂或壳、乌头类、博落可、五味子、川楝子、白果、苦参、苦杏仁、全蝎、雷公藤、桃仁、麻黄、雄黄、山豆根等。常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如下。

(一)过敏性鼻炎

【判断依据】 鼻塞、打喷嚏、流清鼻涕、鼻黏膜水肿、张口呼吸。

【治疗】

1.停用致敏药物。

2.给予抗组胺药,如阿司咪唑、氯雷他定、酮替芬等药物口服。

3.给予麻黄碱类药物滴鼻。

(二)过敏性哮喘

【判断依据】 发作性喘息、咳嗽、呼吸困难、胸闷、不能平卧、端坐呼吸、双肺闻及哮鸣音。

【治疗】

1.立即停用致喘的药物。

2.积极进行对症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吸氧、吸痰。

3.根据病情选用抗组胺药或支气管扩张药。

4.采用糖皮质激素常规剂量治疗。

5.特别严重的病例,必要时做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以正压给氧,并对症治疗。

(三)过敏性肺炎

【判断依据】 咳嗽、胸闷、气喘,双肺可闻及干、湿性啰音及哮鸣音,X线片可见多发的不规则云雾状或斑片状淡白色阴影。

【治疗】

1.立即停用可疑药物。

2.高热伴呼吸困难者,选用泼尼松常规剂量治疗。

3.有其他症状时,对症治疗,如止咳、化痰、吸氧、镇静等。

4.预防感染,选择患者可以使用的抗微生物药物治疗。

(四)急性喉头水肿

【判断依据】 头晕、憋气,极度呼吸困难,大汗淋漓,烦躁不安,发绀及严重缺氧表现。可听到笛哨音样的呼吸音。

【治疗】

1.立即停用可疑药物。

2.保证呼吸道通畅。轻度呼吸困难者予以氧气吸入;重度呼吸困难者,立即行气管切开术。

3.使用肾上腺素、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常规剂量治疗。

(五)肺真菌病

【判断依据】

1.有肺及全身慢性疾病长期应用抗生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及其他免疫抑制药等病史。

2.咳嗽、咳乳白色黏液胶冻样痰,偶带血丝,重者还可有畏寒、高热、胸痛等,肺部可闻湿性啰音。

3.胸部X线检查,肺中、下野纹理增多,可呈弥漫性斑点或小片状阴影,由肺门渐向肺的周边扩展,最后融合成大片阴影,常伴有胸膜改变。

4.痰、分泌物涂片及培养可连续检出真菌。

【治疗】

1.停用一切抗感染药和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

2.氟康唑每日200~400mg静脉滴注,疗程10~14d,严重者可加量。

3.对氟康唑耐药者可改选用伊曲康唑0.4g/d,疗程可长至4~8周,或更长。

4.患者体温恢复正常,3次以上痰培养阴性后,方可停药。

5.给予止咳化痰药物,如氨溴索、桃金娘油、化痰片、川贝枇杷膏及大蒜素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