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制度助力合理用药监控

四、医疗保险制度助力合理用药监控

现阶段,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以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互助、商业医疗保险和职工互助保险)为辅助,以社会医疗救助为底线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民医保的目标正在逐步实现。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保障公民公平、均等地享有基本医疗服务,2011年实现城乡居民全覆盖,参保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患者药物利用研究,将有助于合理用药的督导、揭示药物消费结构与疾病谱的关系、引导药品的生产与研发。近年来,我国门诊医疗费用占医保支出总额由启动初期的25%已上升至45%,北京市自2007年起门诊医保支出已超过50%。由于在医疗保险系统中各方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及医、保、患三方的博弈关系,医疗资源浪费和需求不能满足的现象并存,据统计,医疗保险患者的医疗费用要比自费患者多0.5~1.5倍。医疗保险系统中存在一种非理性的医疗服务供给和消费行为即“道德风险”,其在微观层面表现为医疗服务的供方和需方分别过度提供和索取医疗服务,在宏观层面表现为医疗卫生资源使用的低效率,从而导致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在追求“公平”的同时实现“效率”的最大化,是世界公认的难题。当药品的费用被限定在一个普遍认可的目录和临床药物治疗指南以内时,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实施有效的监管对药物的合理使用有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9年国家先后出台了关于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措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推进医药市场容量扩大、结构调整、流通渠道扁平化,城市大医院占据药品消费垄断地位的市场格局将被改变,药品消费将向药店、社区医院和农村市场分流,公民自行用药行为将增加。各级政府和医疗机构合理用药监管职责加重,管控风险加大,必须实现由“数量型、粗放式”管理向“质量型、精细化”转变。医院药学的责任就在于科学引导用药行为,保证用药安全,为此我们必须积极进行药物利用研究,探索药物利用研究的新手段,为政府相关部门、药品生产和流通单位,更为患者和大众提供全视角的药学服务与药事监管,做到“服务无缝隙,监管无盲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