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2025年08月10日
二、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一)监测
医疗机构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监测依托于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体系。各级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保证监测质量和时效。
(二)预警
医疗机构处置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根据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和各临床科室提供的药品安全事件监测信息,按照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相应级别的预警,依次用红色、黄色分别表示严重和一般2个预警级别。
(三)报告
医疗机构内部一旦发现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必须于24h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抄报上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数、药品名称、生产厂家、产品批号、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表现、潜在影响、发展趋势分析、拟采取措施、在该地区是否为计划免疫药品、报告人及联系电话等;典型病例要详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
(四)应急响应
医院各部门应迅速展开以下工作:①根据患者的伤害情况进行临床救治;②事件发生科室应详细记录患者的不良事件表现及用药情况,以及相关药品的名称、剂型、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批号等信息,立即报告本院医务办公室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③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及相关科室对事件进行核实后,按要求立即上报;④怀疑存在药品质量问题的突发性事件,应妥善封存患者未用完的剩余药品(如药品已用完应妥善保存药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并对本院内部的药品做封存处理,同时保留足够数量的同批号药品以备检验;⑤进行药品检验或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