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毒理学的概念

一、中药毒理学的概念

中药毒理学(Toxicology of Chinese Medicines)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研究产生毒性反应时中药与机体相互作用及其规律的科学。

这里需要厘清中药毒理学的一些基本概念。

图1-1 中药的不同属性及其相互关系

首先,中药的毒性作用和治疗作用、副作用、依赖性等一样,是同一中药的不同属性(图1-1)。即中药既有治疗作用,又可能同时有毒性作用、副作用等,从而导致新的疾病即药源性疾病。所以,不能简单地说某些中药有治疗作用,而另一些中药是“有毒中药”,否则会使定义太局限,无法解释为何要研究毒性很低或几乎无毒的中药(如人参)的毒理的问题;也无法解释为何有些毒性很大的中药(如砒霜)未被收载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简称《中国药典》)毒性中药范畴的问题。而且用“有毒中药”一词还容易与《中国药典》规定的“大毒”“有毒”和“小毒”中药概念相混淆。故此,本教材涉及产生毒性作用的中药时,称之为“毒性中药”而不是“有毒中药”,并且,毒性中药仅仅是所有中药发生毒性作用时一种相对的状态而非绝对概念,因为用药得当,毒性大者亦可治病,而几乎所有中药用药不当亦可中毒,切记不可称某些中药为“绝对无毒”或“绝对有毒”。因此,本教材所讨论的毒性中药,不限于83种《中国药典》(2020年版)中收载的“大毒”“有毒”“小毒”中药,也包括其他易出现毒性作用的中药。

其次,中药的毒性作用又称毒性反应,是指剂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或基因多态性所引起的机体生理、生化功能异常或组织结构病理变化的反应。中药的毒性作用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的,主要条件包括受作用的生物体、起作用的剂量、作用途径与方式和个体基因多态性等。中药的毒性作用有别于中药的副作用。中药的副作用是指在治疗剂量下所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此二者的区别:一是反应类型不同。虽然二者都是不良事件的一种,但毒性作用不一定是不良反应,而副作用一定是不良反应(因为不良反应的定义是指按正常用法、用量应用药物预防、诊断或治疗疾病过程中,发生与治疗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二是产生原因不同。毒性作用多数属于用药不当,少数属于基因多态性即个体差异(只有这种情况下的毒性作用才是不良反应)。而副作用是在治疗的同时产生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三是危害程度不同。毒性作用一般对人体危害大,必须采取措施避免且可以避免,但副作用相对而言一般危害较轻,故在评估患者受益和风险时,若治疗作用大于副作用,甚至不得不忽略副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