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相反”作用的内涵

一、中药“相反”作用的内涵

中药“相反”概念首见于《神农本草经》序章,记载:“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当用相须、相使者良,勿用相恶、相反者。若有毒宜制,可用相畏、相杀者。不尔,勿合用也。”可见,“相反”药物是中药配伍的禁忌,但在《神农本草经》中并没有提出“相反”药物的明确定义。《本草经集注》提道:“相反者,则彼我交仇,必不宜合。”《千金方》中认为“草石相反,使人迷乱,力甚刀剑”。由此可见,“相反”作为“七情”之一,其主要含义是相反配伍将产生不良反应或剧烈毒性。因此,现代将“相反”作用定义为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即两药相互作用,毒性(副作用)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