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药物配伍的现代研究

四、“十八反”药物配伍的现代研究

(一)乌头及诸药

1.半夏与乌头 毒理学研究表明,单用制乌头或姜半夏煎剂,均可使小鼠急性中毒,表现出竖尾反应、呼吸急促、活动迟缓,其中姜半夏毒性大于制乌头;若将两味药单煎后混合,其毒性均比单味药高,死亡率高于两倍量乌头煎剂或半夏煎剂。川乌或姜半夏单用能够减轻甲状腺素的毒性反应,使老年小鼠或初成年小鼠的存活时间延长,若以两药2∶1配伍干预则生存时间显著减少。附子或半夏单煎液以及等比配伍煎煮液对离体蛙心的心脏收缩幅度和心率无明显影响。生、制附子单煎液及其相应生、制半夏混合煎液均可使小鼠心率减慢,呈现不同程度的传导阻滞,且混合煎液致房室传导时间延长值小于单煎液时间延长值,提示附子与半夏等比配伍的毒性低于附子单煎剂。另有研究发现制川乌与法半夏配伍后,能产生毒性反应或副作用,但未见其各自药效的降低。制川乌和珠半夏配伍应用时,可诱导饮食失节所致脾虚模型小鼠的心律失常,对正常动物则不明显。

2.瓜蒌与乌头 有研究表明,附子与全瓜蒌配伍后,使小鼠多处于中枢抑制状态,提示“十八反”中附子反瓜蒌具有一定的科学性。

3.贝母与乌头 生附片与贝母配伍后,药理效应强度可发生改变。与浙贝母配伍,可显著抑制生附片引起的正常小鼠体温降低。生附片与浙贝母或松贝母配伍可拮抗安痛定所致的大鼠体温降低,且其作用优于单用生附片。生附片和松贝母配伍抑制胃排空和抗胃溃疡的作用均强于单用生附片;生附片与青贝母配伍抗炎作用强于单用生附片。

贝母与乌头的配伍在病理条件下与正常生理条件下具有不同的毒性。分别给予制川乌与浙贝母配伍液、黑附片与浙贝母配伍液,均可对肾上腺素诱发的心律失常模型小鼠和饮食失节所致的脾虚模型小鼠产生较明显的毒性增强效果,对正常动物则无明显影响。

乌头生物碱与浙贝母总生物碱配伍应用能使药物在体内的滞留时间和效用时间延长。乌头或贝母单独使用以及配伍给药均可使肝CYPs和细胞色素b5的含量低于正常,配伍使用作用更为明显。此项研究从药动学角度初步验证了“乌头反贝母”理论的科学性。对于各亚型肝药酶的试验分析表明,乌头、贝母合用后能够抑制CYP1A2、CYP2E1的活性。考虑到乌头碱的代谢亚型主要是CYP3A和CYP1A2,这两种酶对乌头碱的代谢过程是一个逐渐降低毒性的解毒过程。因此推测,贝母与乌头合用后,致乌头碱毒性的增加主要原因是药物合用抑制了代谢乌头碱的亚型酶CYP1A2活性,致使乌头碱被肝CYPs代谢的速度减慢,使其在体内的停留时间延长或相对血药浓度增加,从而产生乌头碱毒性增加的作用。

4.白蔹与乌头 白蔹煎剂本身无镇痛作用,但配伍可显著增强黑附片和炙川乌的镇痛作用,并可以拮抗乌头类中药对离体蛙心的收缩作用。

制川乌与白蔹配伍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半数抑制浓度高于白蔹单用;另一项对大黄、黄芩和赤芍组成复方的抑菌作用研究显示,若分别加入白蔹或乌头对此方的抑菌作用无明显影响,但同时加入白蔹、乌头则使此方的抑菌作用降低,表明白蔹与乌头的配伍会降低药效。

急性毒性实验结果显示,白蔹、附片、炙川乌、炙草乌单用及分别配伍后致小鼠死亡的百分率及毒性反应均无明显差异,但配伍液可致小鼠的心律失常加重。对于病理条件下“十八反”配伍研究结果表明,制川乌配伍白蔹对脾虚模型小鼠有较明显的毒性增强效果,对正常动物则不明显;乌头、白蔹合用对于健康家兔未见毒性明显增强,但对高血钙病理模型,则可引起多数动物发生心房纤颤;而单给乌头或白蔹,则未见高血钙模型动物出现心房纤颤。

药动学研究表明,乌头、白蔹配伍后抑制CYP1A2、CYP2E1、CYP3A1/2的活性,其中CYP2E1活性下降可能是通过影响基因转录进而影响其蛋白水平来实现;CYP1A2、CYP3A1/2活性下降则与基因和蛋白水平不相关,由于CYP3A和CYP1A2在乌头碱的代谢过程中是一个减毒的关键靶点,白蔹与乌头合用可能会导致乌头碱毒性增加的原因可能与药物合用抑制了CYP1A2、CYP3A1/2的活性,致使乌头碱被肝CYPs代谢的速率减慢,使其在体内的停留时间延长或相对血药浓度增加有关。

5.白及与乌头 实验研究表明,白及与生川乌配伍毒性相加,与制川乌配伍毒性相拮抗,两者共用时不影响彼此的药效;但也有研究表明,白及与川乌配伍后,止血和镇痛作用未降低,药效也未下降,没有表现出相反的作用。

急性毒性实验结果显示,白及、附片、炙川乌、炙草乌单用及分别配伍后致小鼠死亡比率及毒性反应均未有明显差异,但配伍后可使小鼠心律失常加重。附子与白及配伍给药,可使小鼠处于中枢抑制状态。另有研究表明,制川乌与白及、黑附片与白及配伍对脾虚模型小鼠有较明显的毒性增强效果,对正常动物则毒性增强效果不明显。川乌的毒性还可能与配伍剂量有关,用改良寇氏法计算LD 50,发现生川乌LD 50为11.3 g/kg,制川乌LD 50为14.56 g/kg,生川乌和白及配伍(1∶1)LD 50为28.31 g/kg,制川乌和白及配伍(1∶1)LD 50为51.69 g/kg;生川乌与半夏配伍进行急性、慢性毒性试验,未见其毒性或毒副作用增加。

药物动力学的研究表明,乌头、白及合用后抑制了CYP3A1/2的活性。由于CYP3A和CYP1A2是代谢乌头碱的主要亚型,当药物合用抑制了代谢乌头碱的亚型酶CYP3A1/2的活性,可致乌头碱被肝CYPs代谢的速度减慢,使其在体内的停留时间延长或相对血药浓度增加,从而产生乌头碱毒性增加的作用。

(二)甘草及诸药

1.海藻与甘草 将甘草、海藻分煎,同时采用腹腔注射海藻煎剂,皮下注射甘草煎剂,可观察到随着甘草剂量的增加,毒性加大。可见“甘草反海藻”所述毒性的增加,不是由于混煎引起的物理化学变化,而是药物进入动物机体后产生相互作用的结果。

实验研究表明,海藻与甘草配伍比例不同时,药理及毒性效应存在差异。以甘草∶海藻(1∶2)混合,能促进甲状腺合成三碘甲腺原氨酸(3,5,3′-triiodothyronine,T3),且未发现明显毒性反应;海藻∶甘草(1∶1)合煎液可显著降低丙基硫氧嘧啶所致甲状腺肿模型大鼠的甲状腺指数。甘草∶海藻(1∶1)合煎液未见对肝细胞有损伤作用,但其他比例合煎及单煎后混合液对肝细胞均有损伤,且随海藻含量增加毒性增强,合煎液毒性强于单煎后混合液。实验结果表明,不同比例的甘草、海藻合煎液抗甲状腺肿的作用强于两药单煎后混合液,且作用随海藻比例的提高而增强。不同比例的海藻与甘草配伍还可能对造血、肝脏、心脏和肾脏的功能产生不同的毒性作用。海藻与甘草1∶1配伍能显著提高RBC的数量,对Hb无影响;当比例增加时,RBC数恢复正常,但Hb含量则低于正常;1∶1与2∶1的配伍对WBC无影响,但在3∶1时能使WBC上升并超出正常范围。甘草与海藻1∶1或2∶1配伍组对血清ALT、AST无影响,但在3∶1时则可致ALT和AST浓度升高。血清肌酸激酶(creatine kinase,CK)水平也可随两药配伍比例增加而升高,提示可能对心肌产生一定的毒性作用,并呈剂量依赖关系。海藻、甘草3∶1配伍时能使BUN水平有升高趋势,但尚未超出正常范围,这提示两者配伍可能对肾功能有一定的毒性作用。另有研究表明,甘草与海藻配伍的毒性可能与给药途径有关。两药等比配伍后,水煎剂、浸剂灌胃后小鼠无死亡,改用腹腔注射则全部死亡。在不同的生理和病理条件下,两药配伍的毒性也不相同。研究发现,甘草配伍海藻对脾虚模型小鼠的毒性显著增加,而对正常动物的毒性作用则不明显。

甘草与海藻配伍比例为3∶1和1∶3时能显著提高肝匀浆CYPs含量,对肝药酶有诱导作用,其他配伍比例则无明显作用,提示甘草与海藻以一定比例配伍可影响方剂中药物的代谢。同时研究发现,甘草、海藻分煎后混合与合煎对药物的代谢有不同影响,分煎后混合三个配伍比例对肝药酶含量均无影响,合煎则能明显提高小鼠肝药酶的含量。另一项研究表明,甘草单煎剂及不同比例合煎、单煎混合剂及单体甘草酸铵、甘草次酸、甘草素、异甘草素、甘草苷均能显著提高CYPs含量,且海藻、甘草配伍比例与该作用具有相关性。对肝药酶亚型的研究表明,当甘草与海藻同时服用尤其是长期服用时,由于对CYP3A1/2的诱导作用,可能改变某些药物和内源性物质的代谢和生理功能,进而影响其中某些成分的代谢,产生药物相互作用甚至产生不良反应。

2.大戟与甘草 大戟具有肝毒性,与甘草配伍后对循环、消化、神经系统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对肾功能则无影响。另有研究表明,甘草与大戟等量配伍的毒性与给药途径有关,配伍水煎剂、浸剂灌胃后小鼠无死亡,改用腹腔注射则全部死亡。

药物动力学研究表明,甘草、大戟配伍对肝脏微粒体、蛋白表达和酶活性均有影响。配伍甘草后,肝脏CYP3A2 mRNA、蛋白表达及酶活性显著低于大戟单独使用,提示甘草可能通过抑制CYP3A2使大戟的毒性成分代谢减慢,造成蓄积而使毒性反应表现明显。另一项研究表明,单用甘草对CYP1A2有诱导作用;而大戟则对CYP1A2有抑制作用,这种抑制作用显著强于甘草的诱导作用,两药合用后表现为抑制作用。由于肝药酶活性与解毒功能相关,其活性被抑制可能会造成毒性成分代谢减慢而引起蓄积中毒,这可能是中药“十八反”药代动力学的潜在机制。

3.甘遂与甘草 甘遂与甘草配伍属于“十八反”之列,但近代研究对甘草与甘遂配伍的毒性颇有争议。研究表明,甘遂与甘草等比配伍液对小鼠和家兔均未表现出明显的毒性增强;若甘草用量小于或等于甘遂无相反作用;若甘草用量高于甘遂,则有相反的作用。另有研究表明,与甘草配伍可使甘遂的毒性增强,当甘草量加大时,毒性也增强。甘遂可致CK、LDH、羟基丁酸脱氢酶(hydroxybutyrate-dehydrogenase,HBDH)的升高,与甘草配伍后对循环、消化、神经系统均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对肾功能则没有影响。两药配伍应用后,可见肝脏实质细胞轻度肿胀变性,血管轻度扩张充血,有少量灶性细胞浸润,出现轻度组织水肿,血清ALT、AST、LDH水平均有明显的升高。甘草与甘遂配伍的毒性也与给药途径有关,两药等量配伍的水煎剂、浸剂灌胃后小鼠无死亡,改用腹腔注射则全部死亡。甘草与甘遂配伍在生理、病理条件不同的动物上表现出的毒性也不同,两种药物配伍对脾虚模型小鼠有比较明显的毒性,而对于正常动物则不明显;甘草与甘遂配伍对健康家兔有毒性,且毒性随甘草量加大而增加,对于急性肝损伤家兔则没有明显的毒性。

药动学研究表明,单用甘草明显表现出了对CYP1A2的诱导作用,而甘遂则明显表现出抑制作用,而且这种作用明显强于甘草对CYP1A2的诱导作用,两药合用最终表现为抑制作用。通过检测CYP2E1的表达和活性变化,发现两药配伍使用时,甘草对CYP2E1活性的诱导作用更强,故而甘草可促进甘遂所含致癌或毒性前体物质转化成为致癌物和毒物的过程,并增强对机体的毒性作用,从而表现出“十八反”中药物配伍禁忌的特征。

4.芫花与甘草 研究表明,与甘草配伍可使芫花原有的毒性发生改变。配伍甘草可显著降低芫花的胃黏膜损伤性作用,减少大鼠实验性胃溃疡发生率。芫花对心、肝、肾脏组织的毒性作用在配伍甘草后增强,可致实验动物心率加快,ALT、CK、LDH、HBDH等水平升高。芫花与甘草的配伍毒性同样与给药方式相关。研究表明,甘草与芫花等量配伍液灌胃毒性小于腹腔注射。在病理状态下,甘草配伍芫花的毒性可能与正常生理条件下有所不同。两药配伍对脾虚模型小鼠有比较明显的毒性增强作用,对正常动物则不明显。甘草与芫花不同比例配伍,引起的效应不同。甘草与芫花等比配伍,对肠平滑肌有抑制作用;当甘草的用量大于芫花2倍时,可使肠平滑肌的兴奋作用增强,甚至引起毒性反应。对急性肝损伤模型小鼠,两药等比配伍有保护作用,其他配伍比例则可致小鼠急性死亡。

药动学研究表明,甘草、芫花合用与芫花单用比较,肝脏CYPs含量增加,细胞色素b5含量显著降低,CYP1A2、CYP2E1、CYP3A1/2活性均有所增加。单用甘草可明显使CYPs含量增加,单用芫花使CYPs含量降低,两药配伍则相互拮抗,最终表现为对酶活性的诱导效应,从而加速芫花中有效成分的代谢,使效应降低,或使毒性成分代谢活化而致毒性增强。另有研究表明,甘草对CYP1A2有诱导作用,而芫花有抑制作用,两药配伍则表现为抑制作用。

(三)藜芦及诸药

1.诸参(以人参为代表)与藜芦 人参与藜芦配伍可使药物原有的效应或毒性发生改变。在人参煎剂中加入1/10左右比例的藜芦煎剂,可致小鼠耐疲劳能力显著降低,接近藜芦组。与人参配伍,可降低藜芦原有的急性毒性作用,使小鼠的死亡率降低,存活时间延长,毒性病变减少。也有研究发现,两者的拮抗作用与藜芦的入药部位有关。若使用生物碱含量较低的地上部分,人参可降低藜芦的毒性;但对于含生物碱较多的藜芦根茎,人参加入后则增加毒性。人参藜芦配伍比例不同时毒性也会不同。相比藜芦单独使用,配伍人参可使毒性增强,尤其以呼吸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中毒症状明显,表现为呼吸抑制、窒息,甚至死亡。药动学研究表明,人参与藜芦配伍前后对一些CYP亚型调控作用发生明显变化,可能存在影响药物代谢酶活性的相反作用,这提示参芦配伍相反的作用可能与对肝药酶的不同作用有关。

不同生理和病理状态下,沙参与藜芦配伍所引起的毒性也不相同。藜芦配伍北沙参对脾虚模型小鼠有明显的毒性增强效果,但对正常动物则不明显。

2.细辛与藜芦 毒性实验表明,单用细辛未见肝损伤,而单用藜芦可明显加重肝细胞的损伤,细辛藜芦合用也能加重肝细胞的损伤,但与藜芦组比较无明显差异;细辛对肾组织没有影响,而藜芦对肾组织有损伤,细辛藜芦组对肾组织也有损伤,但与藜芦组相比,两者无明显的差异。通过ALT的测定结果表明,细辛组与藜芦组比较,藜芦能加重肝损伤,而细辛与藜芦同用,与藜芦组比较无明显差异。因此可以认为,细辛与藜芦配伍不能明显增强毒性,其毒性即为藜芦表现出的毒性,故并不支持藜芦反细辛的说法。

3.白芍与藜芦 药效学实验表明,藜芦与白芍配伍后,使小鼠出现蹒跚状态,躁动不安,伴有耳血管扩张,尸检见心、肝、肾、脾等脏器充血、出血等形态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