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毒理学研究目的

三、中药毒理学研究目的

中药毒理学研究是为了评价某种中药的毒性及其物质基础,并对中药进行毒理学评价和危险性分析,这对中医药学术创新、临床安全合理用药及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其目的与意义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1.了解中药的毒性反应 “是药三分毒”,中药和西药一样具有双重性,在发挥临床疗效的同时,对机体可能会产生不良反应或毒性反应。毒性反应分为一般毒性反应(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特殊毒性反应(生殖毒性、遗传发育毒性、致癌性)、其他毒性反应(过敏性、溶血性、局部刺激性)。对中药毒理学的深入研究有助于全面系统地了解中药的毒性反应,避免、减少临床药物不良事件,如马兜铃酸类中药的肾毒性可致泌尿系统癌变等。

2.确定中药作用的安全剂量 根据《中国药典》规定,中药的安全剂量一般为常用剂量,在量效关系研究中,部分无法检测出有毒剂量的中药,用最大耐受量(maximum tolerated dose,MTD)表示。在实际临床应用中,中药的用药剂量和用药时间应因证而定、因方而别、因人而异、因地因时制宜,并根据病程随时调整。中药的毒性和药效是同时存在的药物属性,若使用剂量不当,药效就可能变为“毒性”。如山豆根含有苦参碱,过量使用可引起痉挛甚至导致死亡;苦杏仁含有苦杏仁苷,在常量下使用能抑制咳嗽中枢起到镇咳平喘作用,但是过量使用则会因其分解产物氢氰酸的蓄积导致中毒。有些中药的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非常接近或有重叠,其用量则更要谨慎,如乌头类中药;有些中药的毒性则在长期或过量使用时才会出现,如朱砂等。因此,中药毒理学研究有助于确定中药治疗作用的安全剂量,为临床中药用量提供科学依据。

3.确定影响中药毒性的因素 中药不同于西药,除机体和环境等因素外,其原药材的基原、品种、产地、采集、贮存、炮制、配伍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中药产生毒性。如马兜铃科的关木通导致肾损伤就是由于木通类中药基原混乱易误用引起中毒。

4.确定中药的毒性是否可逆 一种毒性中药在停药或经治疗之后,被其毒性作用损害的生理功能能否恢复,是决定药物命运的重要依据之一。如马兜铃酸类中药的肾毒性不可逆,因此许多国家禁止这类中药及其复方的进口,《中国药典》自2005年版起不再收载关木通及含有关木通的复方制剂。

5.确定中药毒性的靶器官及作用机制 毒性作用机制主要分为四个阶段:①毒性物质从暴露部位到靶部位的转运。②终毒物与靶分子的反应。③细胞功能障碍及其导致的毒性。④修复与修复紊乱引起的毒性。确定中药毒性的靶器官及作用机制是中药毒理学的中心环节之一,为在临床中药中毒救治中选择相应的解毒剂和解毒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6.研究解毒药和药物中毒后的解救措施 临床上对于中药中毒的救治包括西医救治和中医救治两类。西医救治原则主要包括排除毒物、实施解毒和对症处理三个方面。排除毒物主要是在发现中药中毒后,立刻停止用药并迅速采取催吐、洗胃等急救措施,防止毒物继续伤害机体。实施解毒时应根据毒性中药的性状、成分、作用靶器官等选择解毒剂和解毒方法。对症处理则是根据中毒情况,对症处理脱水、休克、急性肝肾功能衰竭等危重症状。中毒轻者可以采用中药解毒剂,常用的有甘草、绿豆、生姜、蜂蜜、黄连等,还可以根据中药“相畏”“相杀”的配伍原则来选用。

7.开发新药 由于药事管理和临床安全用药的需要,拥有全面的毒理学研究报告是中药新药进入市场的先决条件,同时一个毒理学资料俱全的中药新药必然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成功的例子如砒霜,传统上用于腐肉不脱之恶疮、瘰疬、顽癣、痔疮和寒痰喘咳等,现代应用砒霜及其纯品三氧化二砷(As2 O3)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不仅效果好,还不易诱发血管内弥散性凝血(disseminated intravascular coagulation,DIC)。砒霜及其纯品As2 O3治疗白血病的作用机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为白血病和恶性肿瘤的治疗提供了一条新的途径,也为“以毒攻毒”的中药理论提供了现代科学依据。

8.指导合理安全用药 正所谓“只有安全的医生,没有安全的药物”,首先要树立“是药三分毒”“有毒观念,无毒用药”的正确理念,这基于临床实践中对中药剂量的安全范围和毒性影响因素的充分理解。在临床用药中,要充分重视中药毒性的普遍性,消除“中药无毒”的观念,高度重视中药临床用药的安全性。中药药理学和中药毒理学研究结果对医生合理安全用药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