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重视典型语料
所谓“典型语料”,就是能够真实反映口语面貌的语言材料,包括成篇的文本和“剥离”出来的口语性语例。
我们认为,在反映口语真相方面,典型语料的价值有时远远大于一堆未做分析的统计数据。[3]“一些高度口语化的语料可以作为我们推定替换过程完成与否的有效依据,……这种作品是最能说明问题的宝贵材料。”(汪维辉,2000:405)
比如西汉王褒《僮约》:“读券文适讫,词穷咋索,仡仡叩头,两手自搏,目泪下落,鼻涕长一尺:‘审如王大夫言,不如早归黄土陌,丘蚓钻额。早知当尔,为王大夫酤酒,真不敢作恶。’”目泪、鼻涕做清楚的分别,这是第一次见到(《汉语大词典》“鼻涕”条即引本例为始见书证),反映了西汉口语的真实情况。众所周知,先秦汉语眼泪一般叫“涕”或“泣”,鼻涕叫“泗”,如《诗经·陈风·泽陂》:“寤寐无为,涕泗滂沱。”毛传:“自目曰涕,自鼻曰泗。”而《僮约》中的这一典型语例[4]确切无疑地告诉我们:至迟在西汉后期的口语里,眼泪已经叫“目泪”、鼻涕已经叫“鼻涕”了。(汪维辉,2006:506)假如我们调查一下同时期的其他语料,这样的典型语例是找不到的,即使是像《史记》那样语言相对浅近的作品,虽然出现了2例“垂泪”,但是没有“目泪”,39例“涕”则都是指“眼泪”,无一指“鼻涕”。事实上经我们初步检索,整个两汉魏晋南北朝的中土文献中“目泪”也没有发现第二例,只是在翻译佛经中时有所见。这可能跟单、双音节有关,因为从理论上说,西汉口语中眼泪既然早已可以叫作“泪”(汪维辉,2000a:33),那么跟“目”组合成双音词“目泪”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但是“目泪”并没有比“泪”提供更多的信息,因此在以单音词为主导的文言作品中“目泪”很难见到也是情理中的事,翻译佛经可以反证这一点。《僮约》中“目泪”与“鼻涕”相对,都是双音节、偏正式,因此出现“目泪”一词大概主要是语用因素在起作用。[5]
仅仅根据少数几种(有时甚至就一种)典型语料就得出结论,这样的方法是否太大胆太武断?请允许我们打个比方:在长白山上看天池,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云雾迷茫,看不真切的;只有偶尔云消雾散,才能一睹真容。能看到真容的时间往往非常短暂,甚至就是瞬间,但是我们相信,这才是天池的真面目,而大多数情况下人们所看到的仅仅是它的假象。由于历史语料的复杂性,我们常常只能通过典型语料一窥古代口语的“真容”,就像看到真正的天池一样。
由此我们提出,汉语史研究中是否可以确立这样两条原则:
(1)以典型赅非典型。即:在典型语料能够证明某一事实的情况下,其他非典型语料所提供的反面证据一般可以不予采信。
(2)以前期赅后期。即:某一事实在前期已经得到证明,则后期的反面证据可以不予采信,因为按照一般逻辑,某一种语言现象只会按着既定的方向向前发展,除非有特殊的原因,不会逆转。
这两条原则主要是针对汉语词汇史和语法史研究而言的,不过我们相信其基本原理同样适用于语音史的研究。需要指出的是,这两条原则只适用于同一个语言(或方言)系统的共时状态及其连续性演变,而不能用来解释不同方言之间的共时差异或不同语言(或方言)系统各自独立发展的历时演变,这是不言而喻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