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詟说赵太后》三本异文之比较
摘 要 本文假定:《触詟说赵太后》章,马王堆帛书本是《战国策》和《史记》的共同来源,而《战国策》和《史记》之间存在某种因袭关系。三本文字高度一致,但也存在一些异文。本文尝试对三本的异文做一全面的比较和分析,先对照列出三本原文,随文分析各个异文的成因与正误优劣,最后加以总结。总体而言,三本文字互有歧异,情况各不相同,形成原因还有待探究。文章的主要观点有:帛书本语言简省,带有明显的早期文本的特点,帛书本优于《战国策》和《史记》的地方很多;《战国策》和《史记》也有个别地方改得好的,但是综合来看,《史记》的文笔并不佳,多有改而未当之处;同时《史记》存在比较明显的“改雅为俗”倾向,其中有些大概反映了语言的变化;由于《史记》的版本流传情况极为复杂,我们难以判断今本中的这些改动是否都出自司马迁之手。
关键词 《触詟说赵太后》 异文 比较 马王堆帛书 《战国策》 《史记》
《触詟[1]说赵太后》是《战国策·赵策四》中的一章,《史记·赵世家》也有这一部分,文字基本相同。幸运的是,1973年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中恰好有这一章,而且文字与今本《战国策》《史记》高度一致,这在三者共有的七章中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2]帛书本是今本《战国策》的一种古本,两者存在相承关系,这是没有疑问的;问题是《史记》的文字为什么跟《战国策》如此一致?[3]用“一源多流”说恐怕无法解释。[4]其原因还是一个谜,笔者暂时存疑。我们姑且假定:帛书本是《战国策》和《史记》的共同来源,而《战国策》和《史记》之间存在某种因袭关系。
帛书《战国纵横家书》整理刊布后,学者们多利用这一早期写本来校读传世本《战国策》本章和《史记·赵世家》,纠正了一些误字和误读,对于正确解读原文颇有帮助。[5]本文尝试对三本的异文做一全面的比较和分析,或于文献学、文章学和语文学有些微之助。下面先对照列出三本原文,[6]随文分析各个异文的成因与正误优劣,最后加以总结。
帛:趙大后規用事,秦急攻之。求救於齊。齊曰:“必[以]大后少子長安君來質,兵乃出。”
策:趙太后新用事,秦急攻之。趙氏求救於齊。齊曰:“必以長安君為質,兵乃出。”
史:趙王新立,太后用事,秦急攻之。趙氏求救於齊。齊曰:“必以長安君為質,兵乃出。”
赵大后规用事:“大”是“太”的古字;“规”《策》作“新”,是,新一代的帛书整理本《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集成》释文注释引原整理者注[7]:“规,疑是亲字之误。亲和新字通。”可从。《史》作“赵王新立,太后用事”,是史书根据叙事需要而做的改动。
求救于齐:《策》《史》均有主语“赵氏”二字,显然是后来所加。《帛》语言简省,凡能从上下文推知的主语多省略,反映了早期文本的特点。
必[以]大后少子长安君来质:《策》《史》均无“大后少子”四字,删得不当;《帛》特别交代了长安君的身份“太后少子”,这是必须的,否则突兀地来一个“长安君”,读者无从知道此君是谁。“来质”是齐人口吻,暗含傲慢,《策》《史》改作“为质”也未妥。故此句应从《帛》。
帛:大后不肎,大臣強之。大后眀胃左右曰:“有復言令長安君質者,老婦必●唾亓面!”
策:太后不肯,大臣強諫。太后明謂左右:“有復言令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
史:太后不肯,大臣彊諫。太后明謂左右曰:“復言長安君為質者,老婦必唾其面!”
大后不肎:“肎”是“肯”的本来写法,参《集成》。
大臣强之:《史》作“彊”,是用的本字。下同。《策》《史》“之”均作“谏”,当是后来所改,未妥。通观《帛》全文,太后的地位并不如后来的《策》《史》中那么高,太后与触龙及其他大臣之间似乎并没有像后世那样严格的君臣关系。《策》和《史》都改作“谏”,大概反映了西汉人的观念。
大后眀胃左右曰:“眀”是“明”的异体字,[8]“胃”是“谓”的古字。“曰”字《史》同;《策》无,当是偶脱。依先秦文例,“谓……曰”通常是配合使用的,虽然偶尔也有不用“曰”字的,但非常例。[9]《帛》有“曰”字,是为明证。
有复言令长安君质者:质,《策》《史》作“为质”,“为”字当是后来所加。《帛》前言“来质”,此言“质”,始终未言“为质”,表意准确,这是古本的可贵处。《史》无“有”“令”二字,文意不完。[10]
老妇必●唾亓面:●当是写错一字而涂去。亓,古“其”字,下同。
帛:左師觸龍言願見。大后盛氣而胥之。入而徐趨,至而自謝曰:“老臣病足,
策:左師觸讋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揖之。入而徐趨,至而自謝曰:“老臣病足,
史:左師觸龍言願見太后。太后盛氣而胥之。入,徐趨而坐,自謝曰:“老臣病足,
左师触龙言愿见:《帛》《史》均作“龙言”二字,《策》误合为一“詟”字,王念孙《读书杂志》言之详矣,亦可参看裘锡圭文,此不赘。《帛》不重“太后”二字,甚是。裘锡圭指出:“帛书本‘太后’二字不重,与《战国策》鲍彪本相合。”维辉按:左师触龙称赵太后为“媪”,下文有明证,不管是面称还是背称,他从未称呼过“太后”;凡他称“太后”之处,都是《策》《史》所误改。[11]
胥之:《帛》《史》均作“胥”,是;《策》形误为“揖”,王念孙亦辨之详矣,不赘。
入而徐趋,至而自谢曰:《策》同;《史》改作“入,徐趋而坐,自谢曰”,绝不可从:太后不请,触龙岂能自己“坐”?不合情理。
帛: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赦老,輿(與)恐玉之有所
也,故願望見。”
策: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恕,而恐太后玉體之有所郤也,故願望見太后。”
史:曾不能疾走,不得見久矣。竊自恕,而恐太后體之有所苦也,故願望見太后。”
赦老:《策》《史》均作“恕”,文意较胜。“自恕”的内容并不限于“老”,更重要的是“病足”。此等处古本朴拙,后改转精。
舆恐玉之有所
也:“舆”在马王堆帛书中通“与”,例子甚多;[12]《策》《史》均作“而”,《帛》《原注》认为“与而两字古通用”,可从。《策》《史》有“太后”二字,当是后来所增,说详上文。“玉
”,“
”是“体”的换旁异体字,帛书中常见,参看吴伟元硕士论文;《史》无“玉”字,非,不符合年高德劭的左师触龙的说话口吻。《原注》:“
字不见字书,《赵策》作‘郄’,是却的别体。
与却都和
等字通,当劳累、倦乏讲。”按,此系据王念孙说。《集成》引陈剑说,认为
可能是晋国郄氏的专字。《史》作“苦”,王念孙认为与“却”同义。大概“郄”字在西汉已经变得生僻难懂,故司马迁改作“苦”。
故愿望见:《策》《史》“望见”下有“太后”二字,非;鲍彪本《战国策》不重“太后”二字,尚存古本原貌。在传世本《战国策》中,鲍彪本文字往往优于姚宏本。在《帛》中,触龙口中从未称呼过“太后”,体例谨严。《集成》把下句的“大后”二字上属此句,断不可从。
帛:大后曰:“老婦持連而睘。”曰:“食飲得毋衰乎?”曰:“侍鬻耳。”曰:
策:太后曰:“老婦恃輦而行。”曰:“日食飲得無衰乎?”曰:“恃粥耳。”曰:
史:太后曰:“老婦恃輦而行耳。”曰:“食得毋衰乎?”曰:“恃粥耳。”曰:
老妇持连而睘:“持”字诸家无说,《集成》释文作“持(恃)”(第240页),以“持”为“恃”的通假字,是,与下文“侍鬻耳”的“侍”通“恃”同理。《说文解字·辵部》:“连,负车也。”(此据段注本)段玉裁注:“连即古文辇也。《周礼·乡师》‘輂辇’郑玄注:故书辇作连。”可见“连”是“辇”的古字。郭永秉谓“连”通“辇”的用字习惯见于战国时代文献。睘,《原注》:“还,旋转。这是说:仗着坐车子行动。”也就是说,“睘”是“还”的古字,这个意思当音xuán。原意大概是指太后只在宫中各处转转。《策》《史》改作“行”,可能是因为“睘(还)”到了西汉已经是一个不易懂的古词,故改成意思大致相当的通用词“行”了。《史》句尾有“耳”字,当是太史公所加。
食饮得毋衰乎:《帛》《史》句首均无“日”字,是;《策》有“日”字,金正炜《战国策补释》认为即“曰”字之误衍,有理。《史》无“饮”字,语意不圆,文气不顺,若非传抄误脱,则为太史公误删。毋,通“无”。
侍鬻:《策》《史》均作“恃粥”,“侍”是“恃”的通假字,“鬻”是“粥”的本字,“粥”为省体。
帛:“老臣閒者殊不欲食,乃自強步,日三四里,少益耆食,智於身。”曰:
策:“老臣今者殊不欲食,乃自強步,日三四里,少益耆食,和於身也。”太后曰:
史:“老臣閒者殊不欲食,乃彊步,日三四里,少益嗜食,和於身也。”太后曰:
间者:《策》作“今者”,非。“间者”意为近来[13],“今者”则指如今,词义不同。曾仲揆有辨,其说是。
乃自强步:《史》无“自”字,不妥,不是误删就是误脱。
耆食:《史》作“嗜”,是后出本字。段玉裁谓“耆古多假借为嗜字”,甚是。
智于身:智,《策》《史》均作“和”。《原注》:“智,通知,《赵策》与《赵世家》并作和,字形之误。《方言三》:‘知,愈也。南楚病愈者或谓之知。’这是说有益身体。”裘锡圭认为“这个意见显然是正确的”。《策》《史》句尾有“也”字,当是后来所加;鲍彪本无,同《帛》。
曰:《帛》无“太后”二字,行文简略。鲍彪本亦无,同《帛》。如前所述,“曰”前的主语和“对”字古本多省略。
帛:“老婦不能。”大后之色少解。左師觸龍曰:“老臣賤息旗,最少,不宵。而衰,
策:“老婦不能。”太后之色少解。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
史:“老婦不能。”太后不和之色少解。左師公曰:“老臣賤息舒祺,最少,不肖。而臣衰,
太后之色:《史》加“不和”二字,实为蛇足,“太后之色”已经辞达意足,何须累赘?
左师触龙:《策》《史》均作“左师公”。按:《帛》始终称“左师触龙”,未有称“公”者,当是最初文本如此,称“左师公”是西汉人所改。
旗:《策》《史》均作“舒祺”,当是通假字关系,因是人名,不知何者为正。
不宵:《策》《史》均作“不肖”,“宵”是通假字。
而衰:《策》《史》均作“而臣衰”,《帛》无“臣”字,当是误脱,“衰”的主语变成了“旗”,句子不通了,可据《策》《史》补正。《原注》:“衰字上疑当从《赵策》和《赵世家》有‘臣’字。”是。郑良树以为当从帛书本为是,“谓舒祺年少不肖,体又衰强,私心怜爱之也”,不可从,十五岁的少年不可称“衰”。
帛:竊愛憐之。願令得□黑衣之數,以王宮,昧死以聞。”大后曰:“敬若。年●幾何矣?”
策:竊愛憐之。願令得補黑衣之數,以衛王官,沒死以聞。”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
史:竊憐愛之。願得補黑衣之缺,以衛王宮,昧死以聞。”太后曰:“敬諾。年幾何矣?”
窃爱怜之:“爱怜”同义连文,《史》改作“怜爱”,义同,是所谓的“同素逆序词”,可能反映了先秦与西汉语序的不同。
愿令得□黑衣之数:□字残损不可辨认,原释文释作“补”,可从。《史》无“令”字,表意不明;“数”作“缺”,可能是太史公为了文意更显豁而改。
以王宫:据《说文》,“
”是“将率”之“率”的本字,这里用作“卫”字,可能是形近致混,因为二者读音有别。《说文》“
”条释义“将
也”今本误作“将卫也”,是其比。《策》作“王官”,“官”是“宫”字形近之误,鲍本作“宫”不误。
昧死:《帛》《史》均作“昧”,《策》作“没”,是通假字,王引之《经义述闻》卷十八“没没”条云:“‘昧’与‘没’古同声而通用。”“昧死”就是冒死,古书中常见,而写作“没死”的仅见此例。
敬若:“若”是“诺”的古通假字。
年●几何矣:●当是写错一字而涂去。
帛:曰:“十五歲矣。雖少,願及未窴壑谷而託之。”曰:“丈夫亦愛憐少子乎?”
策:對曰:“十五歲矣。雖少,願及未填溝壑而託之。”太后曰:“丈夫亦愛憐其少子乎?”
史:對曰:“十五歲矣。雖少,願及未填溝壑而託之。”太后曰:“丈夫亦愛憐少子乎?”
曰:《帛》“曰”前无“对”“太后”字,行文简省,通篇皆然。
窴壑谷:“窴”是“填”的异体字。填壑谷,《原注》:“比喻身死被埋。壑谷指山谷深处。”《策》《史》均作“填沟壑”,意思相同,不过“窴壑谷”应该是更古老的说法。大概西汉人只说“填沟壑”了,故改为时语。“填沟壑”在西汉文献中常见,比如《史记》有5例,《贾谊新书》和《说苑》各有1例,而“填壑谷”则未见。
丈夫亦爱怜少子乎:《帛》《史》均无“其”字,是,无“其”字表意一样明白。《策》加“其”字,不必。
帛:曰:“甚於婦人。”曰:“婦人異甚。”曰:“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后
策:對曰:“甚於婦人。”太后笑曰:“婦人異甚。”對曰:“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后
史:對曰:“甚於婦人。”太后笑曰:“婦人異甚。”對曰:“老臣竊以為媼之愛燕后
曰:《帛》仅一“曰”字,“对”和“太后笑”都是后来所加。“太后笑”三字虽然加得很传神,但非古本。鲍彪本无“笑”字,作“太后曰”,尚接近原貌。
帛:賢長安君。”曰:“君過矣,不若長安君甚。”左師觸龍曰:“父母愛子,
策:賢于長安君。”曰:“君過矣,不若長安君之甚。”左師公曰:“父母之愛子,
史:賢于長安君。”太后曰:“君過矣,不若長安君之甚。”左師公曰:“父母愛子,
贤长安君:《策》《史》“贤”后有介词“于”字,当是后来所加。
不若长安君甚:《策》《史》“甚”前有助词“之”字,当是后来所加。
父母爱子:《策》“父母”后有助词“之”字,《帛》《史》均无,是。
以上三个虚词《帛》均无,充分反映出其简古的风格。
帛:則為之計深遠。媼之送燕后也,攀亓歱為之泣,念亓遠也,亦哀矣。
策:則為之計深遠。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念悲其遠也,亦哀之矣。
史:則為之計深遠。媼之送燕后也,持其踵為之泣,念其遠也,亦哀之矣。
攀亓歱:《策》《史》均作“持其踵”。歱、踵异体字。有多家释“踵”为车踵,这里借指车,参看杨福泉及曾仲揆文。《集成》否定此说,仍释为“足踵”,云详参汪少华《古诗文词义训释十四讲》。据汪少华考证,“踵”指辀尾,而不是车轸;《战国策》中“踵”共出现7次,除了“脚后跟”“至、到”,没有用作“车踵”的;而且“踵”前面的定语“其”只能是指“燕后”,而不可能是“车”。按:汪说至确,可成定谳。杨福泉以为作“攀”为优,也是基于释“踵”为车踵;汪少华则释“攀”为“引”。
念亓远也:念,《策》作“念悲”,《帛》《史》均无“悲”字,是,下文言“哀之”,则此处不当赘“悲”字。
亦哀矣:《策》《史》均作“哀之”,《帛》无“之”字,则文意不完,恐是偶脱。
帛: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則祝之曰:‘必勿使反。’剴非計長久,
策:已行,非弗思也,祭祀必祝之,祝曰:‘必勿使反。’豈非計久長,
史:已行,非不思也,祭祀則祝之曰:‘必勿使反。’豈非計長久,
弗思:《史》作“不思”,不合先秦习惯,反映出西汉“弗”已经基本不用,归并到“不”了。
祭祀则祝之曰:《帛》《史》同,是;《策》作“祭祀必祝之,祝曰”,表达啰嗦,不可取。
剀非计长久:“剀”是“岂”的借字。《帛》《史》均作“长久”,应是;《策》作“久长”,义同,恐是后来所改。在先秦,“长久”比“久长”更常见。
帛:子孫相繼為王也哉?”大后曰:“然。”左師觸龍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為趙,
策:有子孫相繼為王也哉?”太后曰:“然。”左師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趙之為趙,
史:為子孫相繼為王也哉?”太后曰:“然。”左師公曰:“今三世以前,至於
子孙:句首《策》有“有”字,《史》有“为”字,“为”古可通“有”,详见王引之《经义述闻》卷二引“家大人曰”。《帛》无“有”字,当是偶脱,从文意看,应有“有”字。[14]
至于赵之为赵:《史》无“赵之为赵”四字,句子不可通,当是偶脱。
帛:趙主之子侯者,亓繼有在者乎?”曰:“无有。”曰:“微獨趙,諸侯有在者乎?”
策:趙主之子孫侯者,其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曰:“微獨趙,諸侯有在者乎?”
史:趙主之子孫為侯者,其繼有在者乎?”曰:“無有。”曰:“微獨趙,諸侯有在者乎?”
赵主之子侯者:子,《策》《史》均作“子孙”,裘锡圭认为“孙”是误衍,“更显出帛书本的可贵”,极确。当是因为“子孙”常常连说而误衍“孙”字。赵争不同意裘说,甚至认为《策》《史》作“子孙”文意反而“略胜”,真是颠之倒之了。《史》增一“为”字,取消了“侯”字的活用法,大概是为了表意更直白。
无有:“无”是“無”的异体字。下同。
帛:曰:“老婦弗聞。”曰:“此亓近者禍及亓身,遠者及亓孫。剴人主之子侯則必不善哉?
策:曰:“老婦不聞也。”“此其近者禍及身,遠者及其子孫。豈人主之子孫則必不善哉?
史:曰:“老婦不聞也。”曰:“此其近者禍及其身,遠者及其子孫。豈人主之子侯則不善哉?
弗闻:《策》《史》均作“不闻也”。用“弗”符合先秦习惯,“不”当是西汉人所改。《帛》句尾无“也”字,反映了早期文本简省的特点。
曰:《策》无,不合上古行文通例,当是误脱。
此亓近者祸及亓身,远者及亓孙:此句以《史》为最佳,“身”前《帛》《史》均有“其”字,《策》偶脱;“孙”前《策》《史》均有“子”字,《帛》偶脱。
剀人主之子侯则必不善哉:“剀”是“岂”的借字。此句以《帛》为最佳,“侯”字不可省,否则文意完全不同了;“必”字也是必不可少的;“孙”字不当有,上文只说“赵主之子侯者”,未言及“孙”。参看裘锡圭文。
帛: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勞,而挾重器多也。今媼尊長安之位,而封之膏腴之地,
策: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而挾重器多也。今媼尊長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
史:位尊而無功,奉厚而無勞,而挾重器多也。今媼尊長安君之位,而封之以膏腴之地,
长安之位:《策》《史》均作“长安君”,《帛》无“君”字,鲍彪本同。全文触龙称“长安君”凡四次,唯此处无“君”字,应该是偶脱。参看郑良树《帛书本〈战国策〉校释》。
而封之膏腴之地:《策》《史》均作“封之以”,《帛》无“以”字,符合早期文本简练的特点,这个“以”字是可有可无的,而且没有“以”字也跟下句“多予之重器”句式一律。鲍彪本作“而封以膏腴之地”,无前一“之”字,亦通。
帛:多予之重器,而不汲今令有功于國,山陵堋,長安君何以自託于趙?
策:多予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于國,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託于趙?
史:多與之重器,而不及今令有功于國,一旦山陵崩,長安君何以自託于趙?
多予之重器:《史》作“与”,予、与古字通。
而不汲今令有功于国:“汲”是“及”的通假字。
山陵堋:《帛》无“一旦”二字。《策》《史》加“一旦”,表达效果好得多,但恐非原貌。“堋”是“崩”的异体字。
帛: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之短也,故以為亓愛也不若燕后。”大后曰:“若,次君之所使之。”
策:老臣以媼為長安君計短也,故以為其愛不若燕后。”太后曰:“諾,恣君之所使之。”
史:老臣以媼為長安君之計短也,故以為愛之不若燕后。”太后曰:“諾,恣君之所使之。”
计之短:《帛》作“计之”,应从;《策》脱“之”字;《史》作“之计”,不可通,但可以证明原本是有“之”字的,当是误倒。
亓爱也:《策》《史》均无“也”字,删得并不妥当,“也”在这里有舒缓语气的作用。《史》改“其爱”为“爱之”,不通。
若,次君之所使之:“若”是“诺”的古通假字,“次”是“恣”的古通假字。
帛:於氏為長安君約車百乘,質于齊,兵乃出。子義聞之,曰:“人主子也,
策:於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質于齊,齊兵乃出。子義聞之,曰:“人主之子也,
史:於是為長安君約車百乘,質于齊,齊兵乃出。子義聞之,曰:“人主之子,
于氏:“氏”是“是”的借字。
兵乃出:《帛》无“齐”字,是,文简而意足;《策》《史》加“齐”字,反而画蛇添足。[15]
人主子也:此句以《策》最佳,《帛》无“之”字,《史》无“也”字,均与下句“骨肉之亲也”不相对应,文气不顺。
帛:咼肉之親也,猶不能持无功之尊,不勞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然兄人臣乎?”
策:骨肉之親也,猶不能恃無功之尊,無勞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而況人臣乎?”
史:骨肉之親也,猶不能持無功之尊,無勞之奉,而守金玉之重也,而況於予[16]乎?”
呙肉:“呙”应是“骨”的简写。
持无功之尊:《帛》《史》均作“持”,《策》作“恃”。杨福泉以为“持”字义长,释为“保守”,“恃”字疑为形讹。
不劳之奉:“不劳”,《策》《史》作“无劳”,从上文“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句来看,当以“无劳”为是。[17]不过作“不劳”语意似更佳:“无功之尊”,“功”是名词,故用“无”;“不劳之奉”,“劳”是动词,故用“不”。
然兄人臣乎:“兄”是“况”的古字。“然况”,《策》《史》均作“而况”,“然”当是“而”的借字,先秦文献中未见“然况”。“人臣”,《史》作“于予”,当出太史公臆改,大概以为“人主之子”也是“人臣”,于理不可通。其实这里是把“人主之子”与“人主”看作一方、“人臣”看作另一方,加以对比,不必拘泥。《策》也作“人臣”,可见跟《帛》是一脉相承的。
现在把上面的比较作一总结。
总体而言,三本文字互有歧异,情况各不相同,形成原因还有待探究。
帛书本语言简省,带有明显的早期文本的特点,比如:主语多承前省略,“对曰”的“对”全部省略,还常常省略介词、助词、句尾语气词等。帛书本优于《战国策》和《史记》的地方很多,比如:称谓语内部一致:触龙称呼赵太后只称“媪”,不称“太后”;叙述语均称“左师触龙”,不称“左师公”。这些地方反映出先秦人和西汉人某些观念的不同。有些文字繁于《战国策》和《史记》,但繁得有理,如“必[以]大后少子长安君来质”“故以为亓爱也不若燕后”。还有一些文字比《战国策》和《史记》为佳,比如:大臣强之;愿及未窴壑谷而托之;不劳之奉。不过帛书本也有错漏,如:赵大后规用事;今媪尊长安(君)之位;而(臣)衰;亦哀(之)矣;远者及亓(子)孙;人主(之)子也。
姚福申指出,刘向在编校《战国策》时做了“疏理语气,使适合当代口语”的工作,这在本篇中也可以找到例证。《战国策》和《史记》改得好的有:太后笑曰;一旦山陵崩。
综合起来看,《史记》的文笔并不佳,多有改而未当之处,如:(有)复言长安君为质者;入,徐趋而坐,自谢曰;食(饮)得毋衰乎;乃(自)强步;太后不和之色少解;愿(令)得补黑衣之缺;故以为爱之不若燕后;而况于予乎。这种现象在《史记》中常可见到,比如改写《左传》的部分,文字往往逊色于原文。此外,《史记》存在比较明显的“改雅为俗”倾向,目的可能是为了让读者更容易看懂。其中有些大概反映了语言的变化,除上文已经提及的之外,像“质”“侯”改为“为质”“为侯”,也许是因为到了西汉,名词活用作动词已经没有战国时期普遍了。[18]由于《史记》的版本流传情况极为复杂,我们难以判断今本中的这些改动是否都出自司马迁之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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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刘向集录 1985 《战国策》(全三册),上海古籍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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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锡圭 1982/2012 《〈战国策〉“触詟说赵太后”章中的错字》,《文史》第十五辑,中华书局;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第四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裘锡圭主编,湖南省博物馆、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编纂 2014 《长沙马王堆汉墓简帛集成》(叁),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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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福泉 2007 《〈战国策·赵策〉札记两则》,《文献》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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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福申 1987 《对刘向编校工作的再认识—〈战国策〉与〈战国纵横家书〉比较研究》,《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6期。
曾仲揆 1983 《〈触龙说赵太后〉异文考释》,《语文教学通讯》第11期。
赵生群 1990 《论〈史记〉与〈战国策〉的关系》,《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期。
赵 争 2012a 《〈史记〉与〈赵国策〉关系新论》,《史学月刊》第12期。
赵 争 2012b 《“对文”现象与古书成书问题研究—以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与〈史记〉〈战国策〉的比较研究为中心》,《文史与社会:首届东亚“文史与社会”研究生论坛文集》,上海大学出版社,第238-243页。
郑良树 1982 《帛书本〈战国策〉校释》,收入其《竹简帛书论文集》,中华书局。
【附记】友生胡波博士为笔者搜集资料并提供很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史文磊副教授、曹莉亚副教授和王翠博士对初稿也有所献替,谨致谢忱。文中尚存的问题均由笔者负责。
(原载《华中国学》2016年·春之卷(总第六卷),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6年9月)
【注释】
[1]“詟”已被证明是“龙言”二字的误合,左师名叫“触龙”。本文仍依传统写作“触詟”。
[2]参看赵争《“对文”现象与古书成书问题研究—以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与〈史记〉〈战国策〉的比较研究为中心》一文所作的具体比较。
[3]今本《战国策》由刘向编定于西汉末成帝时期,时间晚于司马迁著《史记》的西汉中期武帝之世,说《史记》抄今本《战国策》是不可能的。明代以来有些学者认为是宋代曾巩在编定《战国策》时割取《史记》的一部分内容补入了当时已经残缺的《战国策》,对这一说法当今学者大都持否定态度。对于《战国策》与《史记》内容相同或相关部分究竟是一种什么关系这个问题,学者们多有讨论,可参看赵生群、姚福申、廖群、赵争等的文章。目前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战国策》和《史记》各有所据,不存在谁抄谁的问题。赵争称为“一源多流”。
[4]上引赵争文也比较了这一章中他认为较为重要的三处异文,虽然他承认“其实帛书此章与《史记》、《战国策》所记相似程度极高,差别不大,且多为不影响文意的字句差异”,但还是含糊其辞地说:“但以此例为代表,其互异情况同样反映了帛书、《史》、《策》互有异同的情形,三者材料似也呈现出‘一源多流’的文本流变形态,而非互相袭取、采割。”我认为这个判断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这一篇《战国策》《史记》的相同度太高了,因袭之迹显然。姚福申说:“应该肯定,曾巩编定的《战国策》,其中某些篇章系由《史记》补入。”这话用在本篇应该是合理的。
[5]比如裘锡圭《〈战国策〉“触詟说赵太后”章中的错字》、曾仲揆《〈触龙说赵太后〉异文考释》、杨福泉《〈战国策·赵策〉札记两则》等。
[6]以帛书《战国纵横家书》为底本,简称“《帛》”;《战国策·赵策四》简称“《策》”,《史记·赵世家》简称“《史》”。有差异的文字加下划线表示。为存真计,录文采用繁体字。
[7]《长沙马王堆汉墓帛书集成》以下简称“《集成》”。本篇的具体整理者为郭永秉。原整理者注以下简称“《原注》”。
[8]《正字通·目部》:“眀,田艺衡曰:‘古皆从日月作明,汉乃从目作眀。’”胡波博士认为:从所考察的出土文献情况来看,田说当有误。在古文字材料中,既有从“日”之“明”,亦有从“囧”之“朙”,还有从“目”之“眀”。至于“眀”字具体从何时开始出现,暂无从考证,但似乎从秦简牍开始,就常写作“眀”(参方勇编《秦简牍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04页),两汉简帛也基本作“眀”。可见,帛书之“眀”应是当时的通行写法。(2015年12月26日通信)
[9]这一点承胡波博士指出,甚谢。他举的例子如《左传·襄公二十二年》:“子南之臣谓弃疾:‘请徙子尸于朝。’曰:‘君臣有礼,唯二三子。’”
[10]友生王翠博士认为,句首成分多为有定旧信息,如非句子焦点,无定新信息一般不能居于句首,“复言令长安君质者”为无定成分,直接放在句首是别扭的,用“有”字引入才显得自然。此说有理。
[11]下文“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句,吴师道补正云:“一本标‘媪’,一本作‘太后’。‘太后’称‘媪’非也。《春秋后语》并作‘太后’。”黄丕烈已辨吴说之非。
[12]可参看白于蓝编《战国秦汉简帛古书通假字汇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198页。此亦承胡波博士函示。
[13]《集成》原注释作“前一些时候”,未确。
[14]友生王翠博士指出:“子孙”这一名词组在前文并未出现,是新信息,但是根据句首多有定旧信息原则,听话人会自然地向前文寻找,确定“子孙”具体指什么,但实际前文并未提及,因此文气感觉不接,如果加一“有”字,则立即告诉读者这是新信息,而且是无定的,那么就不必花力气找了。去掉“有”字,“子孙”有突兀感,也正是因为此为新信息之故。维辉按:此说甚辩。
[15]胡波博士函告:刘娇《言公与剿说:从出土简帛古籍看西汉以前古籍中相同或类似内容重复出现现象》谓“据《战国策》和《史记》,颇疑帛书‘齐’下脱去一重文号”(线装书局2012年,第65页)。谨录以备考。
[16]《集成》注[三〇]误作“子”。(第三册,第242页)
[17]此点承友生曹莉亚副教授提示,谨致谢忱。
[18]这一点承友生史文磊副教授指出,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