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世言》语言成分的分析
像《型世言》这样包含多种语言成分的语料,不宜简单化地用统计方法来研究其中的词汇或语法现象,因为它的内部是不同质的。如果要使用其中的语料,就要先将各种语言成分剥离开来,分别处理,以还原真相。限于篇幅,这里仅以第一人称代词的研究作一简单示例。
施建平(2003)运用统计和定量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型世言》中的代词,其中第一人称代词部分开头说:
《型世言》中的第一人称代词有“我”“我侬”“我们”“咱”“咱每”“咱两(俩)”“咱们”“奴”“俺”“俺们”“阿答”“本渠”“吾”“朕”等14个。其数量之多,远远超过了现代汉语中的第一人称代词。这些代词在书中的分布情况各不相同。有的出现频率高,如“我”“我们”“咱”,有的出现频率低,如“朕”“俺”等词。有些代词,只在某些章节中出现,如“阿答”“本渠”等。见表1。
表1
在同一个语言系统中,第一人称代词多达14个,这样的情形当然是不可思议的。原因何在?施文接下来对每个代词的用法(主要是在句中充当的句法成分)做了详细的分析和举例,但并没有清楚地回答这个问题。我认为施文的研究有两个缺陷:一是存在一些明显的疏误;二是没有全面厘清各个代词的方言/文白属性。
先说疏误
首先,“本渠”并非第一人称代词。“本渠”见于上引第二十七回“须用本渠一介大手段”一句,“本”是“给”,“渠”是“他”。因此“本渠”应予排除。此外“奴”仅见一例:倒是翘儿道:“看这光景,监追不出,父亲必竟死在狱中。……不若将奴卖与人家,一来得完钱粮,免父亲监比;二来若有多余,父亲母亲还可将来盘缠回乡,使女儿死在此处,也得瞑目。”(第七回)这是王翠翘对父母说的话,可以看作是小女子的一种谦称,不必视为人称代词。[49]
其次,有些例子存在问题。比如施文说:“‘我’有时也作‘自我’。如:但自我想来,时穷见节,偏要在难守处见守,即筹算后日。(第十回)”(第7页)按:“自”是介词,相当于“由”“从”,“自我”并非一个词。又如“吾”字下引有这样一例:“我有个表兄盛诚,吾见在苏州开段子店,不若与他十来个银子兴贩,等他日逐在路途上,可以绝他这些党羽。(第二十三回[50])”(第9页)按:“盛诚吾”是人名,“吾”并非第一人称代词。这是受了中华书局点校本的误导,[51]《评注》本不误。
再说分析
施文的有些分析大体上是可取的,只是还需要做些修正。比如对书中白话部分“吾”的使用情况的分析,指出:“其使用者主要还是有一定身份或修养之人。在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已经不大用了。”“在一定的知识阶层或上流社会,‘吾’字的使用还是比较频繁的。”(第9页)实际上并不是“在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中已经不大用了”,而是压根儿不用了,在明末,“吾”完全可以断定已经是一个文言词,只出现在特定的场合。[52]又如对“朕”的分析:“《型世言》中的‘朕’主要是建文君和洪武帝的自称,此外没有其他人使用该词;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从仅有的7个例子中也可以看出,‘朕’在明代一般的口语中几乎消失了。”(第11页)按:“朕”从秦始皇以后历代都只限于皇帝自称,在一般的口语中当然是完全消失了。再如“我侬”和“阿答”,都只出现在第二十七回上文所引的那段绍兴话对话中,施文说:“……由此我们可以推测‘我侬’在《型世言》中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方言的原因。”(第11页)“……故该词(阿答)很可能只存在于一些方言中,可能还是俚语。”(第12页)“我侬”和“阿答”可以肯定都是吴语第一人称代词,并非“俚语”,至今仍活在吴语中,不必“推测”。
但是对“咱/咱们(咱每)”和“俺/俺们”的分析都没有注意到它们的方言属性。关于“咱”,作者只注意到它在书中的分布并不均匀,全书136个“咱”,“第5回就有44个,第9回中就有35个,有的回数中却一个也没有。”(第8页)关于“咱们”,施文说:“而与同时期的《警世通言》相比,我们就会发现一个比较有趣的现象:‘咱’在该书中仅一个例子(《警世通言》第二十四卷 玉堂春落难逢夫)。而后100多年的《红楼梦》中,‘咱们’的使用却很普遍,《红楼梦》总共有583个‘咱们’。”(第10页)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分布和差别,作者均未予深究。其实我们只要看一看出现的语境就可以知道,全书中“咱/咱们(咱每)”无一例外都是北方人自称,正如第十二回陆云龙眉批所言:“忽作北音,入情入趣。看官勿得草草。”书中的一例“俺”和一例“俺们”也是同样的情形。施文说:“‘俺’(含‘俺每’‘俺们’)在《金瓶梅词话》中有769个,而在《型世言》中却只有两个,而且两个说话的人不是倭寇里的小兵,就是北方的叛变作乱者。我们是否可以推测:到了明代,在江浙一带的吴语区似不用‘俺’字?否则的话何以一个‘俺’都未见于全书40回中呢?”(第12页)其实这是明摆着的事实,用不着“推测”:吴语区根本不说“俺”,作者用“俺/俺们”就是为了模拟北人口气。宋刘克庄《后村先生大全》卷一四一《杜尚书神道碑》:“北人谓我为憨、尔为您,公用待制公遗意,效北音,檄答之云:‘您还卤掠,憨还您憨马;您不还时,憨也不还您。’虏遁去。端平丙申冬也。”[53]“北人谓我为憨”的“憨”,大概就是“俺”的近音记音字,所以《康熙字典》说:“北人谓我曰俺。”可见“俺”至少从宋代起就一直是个北方方言词。施建平、蒋育君(2007)认为:“学界通行的观点是,《型世言》为陆人龙一人所作。但该书各回在代词的使用上却大相径庭,有的代词在一些章节中频繁出现,有的章节却一个也没有;有的章节不用现成的通用代词,居然使用一些罕见的方言代词。由此可以初步认定,《型世言》并非陆人龙一人独撰,他至多是个编集者。”这个观点是不能成立的,《型世言》中出现这么多代词,是作者“有意为之”,目的是模拟各种人物的说话口气,增强作品的感染力。代词众多和各回使用的不平衡,正是作者匠心所在,绝不是此书非一人所创作的证据。
综上所述,《型世言》一书中出现的众多第一人称代词实际上是包含了通语、不同方言以及文言成分。具体说来就是:“我/我们”是通语(包括吴语),“咱/咱们(咱每)”和“俺/俺们”都是北方话,“我侬”和“阿答”都是吴语,“吾”和“朕”都是文言,“朕”只限于皇帝使用。施文没有对它们做出明确的区分,导致结论存在偏误。这在同类研究中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可见我们要研究《型世言》的人称代词系统,就必须先做这样的语言成分分析工作。研究书中的其他语言现象也是同样的道理。只有区分清楚各种不同的语言成分,才能得出合乎事实的结论。《型世言》的语言成分问题在其他明清小说中也或多或少地存在,所以本文的分析方法在某种程度上也适用于别的同类作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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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附记】本文承博士生任玉函、胡波和张文冠提供资料,高玉蕾提出意见,王翠协助调整格式,修改时吸收了朱庆之和朱冠明先生的若干意见,谨此统致谢忱。
(原载何志华、冯胜利主编《承继与拓新—汉语言文字学研究》,香港商务印书馆2014年12月)
【注释】
[1]本文所据版本为上海古籍出版社《古本小说集成》(第五辑)影印韩国首尔大学奎章阁本(1992年版)和陈庆浩校点,王锳、吴书荫注释的《〈型世言〉评注》本(新华出版社1999年版)。关于《型世言》的作者,学术界存在不同看法,有的认为是陆人龙所作,有的认为不能一概而论,其中有陆人龙创作的,有经他改写的,还有直接把别人的作品“辑入”的。(参看《〈型世言〉评注》陈庆浩序及陈辽1994等)不过对于本文的论题而言,40回书是否同一作者所作并不重要,所以这里不做讨论。
[2]此外还有少量其他语言成分,本文略去不谈。比如第七回叙倭寇犯境,有日语音译“依也其奴瞎咀郎”,双行夹注云:“华言‘不要杀’。”
[3]本文所谓“明末白话通语”只是一个宽泛的概念,大致是指以北方口语为基础、适当吸收了某些文言成分和方言成分的通俗书面白话,文人们用它来写作白话小说等俗文学作品。要对它下一个精确的定义并据以鉴别各项语言细节,绝非易事,这里不做详细讨论。
[4]制不落:意为制服不了,控制不了。
[5]做家:指勤俭、节约。
[6]本文所说的“吴语”主要是相对于明代通语和北方话而言,并不排斥其他南方方言如粤语、闽语等可能也会使用(如动词“话”等)。已有多位学者指出过《型世言》一书中存在的吴语成分,如王锳、吴书荫的《〈型世言〉评注》、石汝杰(2006)、杭华(2002)等,不过是否都不见于通语或北方话,则尚需仔细甄别。
[7]参看石汝杰(2006:197)。
[8]“伊”用于记录吴语第三人称代词,其实是个记音字,是“其(渠)”的弱化形式,不同于今天闽语中的第三人称代词“伊”。
[9]即石汝杰先生所论及的“补语和宾语的相互位置”问题。
[10]见该书陈庆浩序。
[11]如邵丹(2002),陈国华(2004),周志锋(2006),储诚发(2007),蒋灿灿、陈福迎(2008),杨朝霞、王晓霞(2009),王锳(2010),等等。
[12]《明清吴语词典》“不像”条第二个义项为“不像样,不好看;丢脸,不体面”(第50页),甚确。
[13]《明清吴语词典》“打后手”条释作“私下得好处”,首引本例。(第107页)
[14]《明清吴语词典》“斧打凿,凿入木”条释作“比喻只盯着追究一个人的责任”,仅引本例(第194页)。另可参看“斧击凿,凿入木”和“斧头吃凿子,凿子吃木头”两条。
[15]本回故事发生在“浙江绍兴府山阴县”,今属绍兴市。
[16]石汝杰(2006:191)已经引用这段话,并解释了其中的一些吴方言词语。
[17]个:近指代词,这。下同。
[18]娘戏:骂人话,应该是“娘戏䏘”的省略形式,字面意思相当于“操他妈的(屄)”,实际意思相当于“入娘的”“入娘贼”。参看周志锋(2006:175—176)。
[19]阿答:我们。这里用同“我”。
[20]个样:这样。
[21]房下:指妻子。
[22]咱:咋。“咱”是“咋”的记音字。下同。
[23]个向:这边,这里。
[24]渠:第三人称代词,他。
[25]话:说。
[26]张看:张望。
[27]用:要。下同。
[28]勿:别,不要。
[29]勿:不。下同。
[30]本:给。
[31]一介:一个。
[32]我侬:第一人称代词,等于“我”。
[33]特:只是。
[34]驼:拿。
[35]渠侬:等于“渠”,他。
[36]毕竟:必定。下同。
[37]你侬:等于“你”。
[38]令正:对对方妻子的尊称。
[39]哄渠进:哄他进来;把他哄进来。
[40]子:相当于“了”。
[41]收扒:收场;收拾。
[42]服辨:认罪的供状、文据。
[43]个用:这要。
[44]咱伊:咋办。吴语称“做,办,搞,弄”为“伊”。参看周志锋(2006:209)“咱伊”条。
[45]在东:在这里。
[46]第十五回写作“撵”。
[47]参看张文冠(2012)。
[48]《大词典》未收此义。王锳(2010:12)误解为指颜色“黄黄”。参看张克哲(1995)“黄黄”条。
[49]“奴”在唐五代时期男女均可使用,吕叔湘先生认为是一个“特殊的第一身代词”,“后来才逐渐缩小为小女子专用”(《近代汉语指代词》第13页)。我认为专用于女子自称的“奴”更宜看作谦称而非代词。
[50]施文误标作二十二回。
[51]施文“中文摘要”说:“本课题的研究依据的是中华书局出版的《型世言》覃君点校本。”实际上中华书局的这个点校本错误极多,石汝杰(2006)已经列举了很多,正如石先生所说:“不管是语言的研究也好,还是文学的研究也好,文本的校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工作。最起码的要求是,应该给读者一个可信、可用的标点本,对于中华书局这样的老牌出版社来说,这本来是不成问题的。可是这次让我们大失所望了。”(第204页)
[52]“吾”在口语中消失不会晚于汉末,参看朱庆之《上古汉语“吾”“予/余”等第一人称代词在口语中消失的时代》,《中国语文》2012年第3期。
[53]这条材料承博士生胡波检示,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