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同词异义
两书有不少词意思或用法不同,这是两书词汇差异的一个重要方面。下面举出22个词来讨论。
神仙
《百》1例,指修道之人:
(1)父执弓箭,往到林间,见一仙人,毛发深长,便欲射之。……喻如彼父,熊伤其子而枉加神仙。(为熊所啮喻)
《世》2例,指得道成仙的人(非真实的自然人):
(2)王右军见杜弘治,叹曰:“面如凝脂,眼如点漆,此神仙中人。”(容止26)
(3)孟昶未达时,家在京口。尝见王恭乘高舆,被鹤氅裘。于时微雪,昶于篱间窥之,叹曰:“此真神仙中人!”(企羡6)
两书所指不同,反映了中印两国文化的差异。
大人
各2见,《百》指“成年人”,《世》是尊称自己的父亲:
(1)昔有一猕猴,为大人所打,不能奈何,反怨小儿。(猕猴喻)
(2)(孔)融谓使者曰:“冀罪止于身,二儿可得全不?”儿徐进曰:“大人岂见覆巢之下复有完卵乎?”(言语5)
(3)太丘问:“炊何不馏?”元方、季方长跪曰:“大人与客语,乃俱窃听,炊忘著箄,饭今成糜。”(夙慧1)
《世》的用法至迟在西汉已经见到,如《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指“成年人”则应是汉末魏晋产生的新用法,如《后汉书·南蛮传》:“汉兴,改为武陵,岁令大人输布一匹,小口二丈,是谓賨布。”所以《百》是用的新义。
老母
《百》13见,均指“老妇人”,如:
(1)昔有一老母在树下卧,熊欲来搏,尔时老母绕树走避,熊寻后逐,一手抱树,欲捉老母。(老母捉熊喻)
《世》1见,用于称自己年老的母亲:
(2)既出市,桓又遣人问:“欲何言?”答曰:“昔晋文王杀嵇康,而嵇绍为晋忠臣。从公乞一弟以养老母。”(德行43)
这是汉语的固有用法,由来甚早,如《战国策·齐策四》:“孟尝君问:‘冯公有亲乎?’对曰:‘有老母。’”而指“老妇人”的用法应来源于佛经翻译,佛经中的“老母”几乎都是这个意思。《汉语大词典》(以下简称《大词典》)“老母”条义项②“泛指老妇”举了两例,第一例即《百喻经·老母捉熊喻》,另一例是《魏书·张谠传》:“高宗曰:‘南人奇好,能重室家之义,此老母复何所任,乃能如此致费也。’”《魏书》例当是袭用佛经用词。这种用法应该跟佛经称妇女为“母人”有关,“母人”是早期佛经翻译者创造的一个新词[229],如东汉支娄迦谶译《道行般若经》卷五:“譬若母人一一生子,从数至于十人,其子尚小,母而得病,不能制护,无有视者。”(8/448c)又旧题支娄迦谶译《阿阇世王经》卷下:“应时阿阇世王便以得三昧,不见诸色,亦不见母人,亦不见男子,亦不见男儿,亦不见女儿。”(15/402b)既然“母”可以指“妇”,那么老妇就可以叫作“老母”了。还有一种可能是从“老父”类推而来,在古汉语里,“老父”一直是对老年男子的尊称,如《史记·高祖本纪》:“吕后与两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过请饮,吕后因餔之。”《汉书·张良传》:“良尝闲从容步游下邳圯上,有一老父,衣褐,至良所。”《搜神记》卷十六:“复行二十里许,又见一老父,自云姓王名戒。”据《大词典》,“老父”用于对人称自己的父亲要到宋代才见诸文献。
贼
《百》34见,主要指“小偷;盗贼”(29例),如:
(1)须臾有贼,入家偷盗,取其财物;一切所有,尽毕贼手。夫妇二人以先要故,眼看不语。贼见不语,即其夫前,侵略其妇,其夫眼见,亦复不语。妇便唤“贼”,语其夫言:“云何痴人,为一饼故,见贼不唤?”(夫妇食饼共为要喻)
(2)昔有群贼共行劫盗,多取财物,即共分之。(劫盗分财喻)
另有比喻用法5例—烦恼贼等(4)、死贼(1)。《世》21见,主要指“犯上作乱危害国家的人”(17例),也就是“乱臣贼子”的“贼”,如:
(3)后值孙恩贼出吴郡,袁府郡即日便征。(德行45)
(4)石崇厕常有十余婢侍列,皆丽服藻饰,置甲煎粉、沉香汁之属,无不毕备。又与新衣著令出。客多羞不能如厕。王大将军往,脱故衣,著新衣,神色傲然。群婢相谓曰:“此客必能作贼!”(汰侈2)
(5)谢公与人围棋,俄而谢玄淮上信至,看书竟,默然无言,徐向局。客问淮上利害,答曰:“小儿辈大破贼。”(雅量35)
用作“盗贼;小偷”义的仅4见(包括1例官名“贼曹参军”)[230],如:
(6)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政事2)
(7)魏武少时,尝与袁绍好为游侠。观人新婚,因潜入主人园中,夜叫呼云:“有偷儿贼!”青庐中人皆出观,魏武乃入,抽刃劫新妇,与绍还出。失道,坠枳棘中,绍不能得动。复大叫云:“偷儿在此!”绍遑迫自掷出,遂以俱免。(假谲1)前说“偷儿贼”,后说“偷儿”,“偷儿”和“贼”所指相同。
“贼”的词义从古到今有一个逐步减轻的过程:①犯上作乱危害国家的人→②强盗/盗贼→③小偷。上古主要用作①义,如《周礼·秋官·士师》:“二曰邦贼。”郑玄注:“为逆乱者。”②义也较常用,但不用作③义。现代汉语口语只用作③义[231]。《百》和《世》所在的中古时期则处于过渡阶段,用作三个义项的例子都有(后两义往往不易区分)。对于两书在这个词的用法上所表现出来的差异,我们也许可以作这样的分析:在当时普通民众的口语中,“贼”大概已经基本上只用作后两义而很少用作①义了,《百》的用法应该是这一现实的反映[232];①义基本退出口语后,还活跃在书面语(包括上层人士的口语)中,《世》多用此义,虽然与内容有关,但也反映出其语言比《百》要保守些。
他[233]
“他”字两书均常用,但《世》都是旧用法,义为“别的,其他的”,主要作定语,构成“他人,他意,他言,他语,他日,他异”等双音词语,有两例“无他”,“他”指代“别的事情/缘故”,没有指人的;《百》则除了组成“他家,他舍/他屋舍,他园,他国,他土,他妇/他妇女,他鼻,他目,他界/他境界,他邪说,他头陀,他善法”等词语外,还多反映新用法,常见“他”单独指人的用法,指代“别人”,共有19例,如:
(1)旁人语言:“汝自愚痴,云何名彼以为痴也?汝若不痴,为他所打,乃致头破,不知逃避。”……如彼愚人,被他打头,不知避去,乃至伤破,反谓他痴。(以梨打头破喻)
(2)昔有愚人,其妇端正,情甚爱重。妇无贞信,后于中间共他交往,邪淫心盛,欲逐傍夫,舍离己婿。(妇诈称死喻)
(3)傍人语言:“汝是愚人,云何须财,名他为兄,及其债时,则称非兄?”(认人为兄喻)
(4)往有商人,贷他半钱,久不得偿,即便往债。前有大河,雇他两钱,然后得渡。(债半钱喻)
(5)昔边国人不识于驴,闻他说言驴乳甚美,都无识者。(构驴乳喻)
(6)如彼愚人,代他捉熊,反自被害。(老母捉熊喻)
(7)雄鸽见已,方生悔恨:“彼实不食,我妄杀他。”即悲鸣命唤雌鸽:“汝何处去!”(二鸽喻)
这些“他”都还不是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234],但已经处于向第三人称代词过渡的后期,像最后一例的“他”就是回指上文被雄鸽啄杀的雌鸽,跟今天的用法已经很接近了[235]。《百》及其他一些时代相近的佛经让我们看到汉语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已经呼之欲出了。第三人称代词“他”的产生跟佛经翻译有密切关系,这已为众多的研究者所揭示;其中是否有源头语的影响,则似乎尚未有人论及,值得继续探究。
云
《百》用作言说动词仅2见:
(1)语我夫言,云我已死。(妇诈称死喻)
(2)世间凡人亦复如是,不达正理,不知善恶,作诸邪行,不以为耻,而云“我祖父已来,作如是法”。(效其祖先急快餐喻)
其余均为“云何”(25见),相当于“如何”,乃佛经中常语。《世》则基本上都用作言说动词,达300多例,且主要用于引出直接引语,而“云何”仅12例。《世》用“云”的场合,在《百》中大都用“曰”或“言”。总之,《百》多用“言”(这也是佛经的整体特点)[236],《世》多用“云”,这是两书言说动词的一个重要区别。
谓
“谓”在《百》中共出现29次,除2例当“说”讲外(其中1例为“所谓”),均为“认为,以为”义[237],其中有4例“谓呼”同义连文[238],5例“谓为”[239]和3例“谓是”的类词组合。例如:
(1)昔有痴人,往大池所,见水底影,有真金像,谓呼有金,即入水中挠泥求觅,疲极不得。(见水底金影喻)
(2)中捉驴根,谓呼是乳,即便构之,望得其乳。(构驴乳喻)
(3)如彼人者,憍慢恃力,痴无智慧。见我头上无有发毛,谓为是石,以梨打我,头破乃尔!(以梨打头破喻)
(4)如彼外道,闻他邪说,心生惑著,谓为真实,永不可改。(妇诈称死喻)
(5)时诸人等笑王无智,不晓筹量生来年月,见其长大,谓是药力。(医与王女药令卒长大喻)
(6)我谓空箧,都无所有;不知有君在此箧中!……妄见有我,即便封著,谓是真实。(宝箧镜喻)
(7)夫答妇言:“有好密事,不得语汝。”妇闻其言,谓有异法,殷勤问之。(效其祖先急快餐喻)
(8)田夫闻之,欣然而笑,谓呼必得。……世间愚人,修习少福,谓为具足,便谓菩提已可证得。(田夫思王女喻)
有些例子理解成“说”和“认为,以为”两可,因为这两个意思关系紧密,有时很难区分,但是只要强调的是一种心理状态,就可以认作是“认为,以为”义,因此笔者也把它们归入了“认为,以为”义。例如:
(9)如彼愚人,被他打头,不知避去,乃至伤破,反谓他痴。(以梨打头破喻)
(10)昔有婆罗门,自谓多知,于诸星术种种技艺无不明达。(婆罗门杀子喻)按,《百》中“自谓”5见,用法类似。
(11)外道等执于常见,便谓过去、未来、现在唯是一识,无有迁谢。(病人食雉肉喻)
《世》中“谓”共217见,绝大多数是“告诉,对……说”和“说,指”“称为,叫做”等意思,用作“认为,以为”义的仅46例,约占1/5。如:
(12)后大闻之,甚惊,曰:“吾本谓卿多,故求耳。”对曰:“丈人不悉恭,恭作人无长物。”(德行44)
(13)王叙致作数百语,自谓是名理奇藻。(文学42)
(14)君章云:“不审公谓谢尚是何似人?”桓公曰:“仁祖是胜我许人。”(规箴19)
同是“谓为”,《百》中均为“认为,以为”义,已经可以看作双音词,[240]而《世》则都用作“称之为,叫它(他)做”义,还是短语,相当于“谓之为”,共5见,如:
(15)王仆射在江州,为殷、桓所逐,奔窜豫章,存亡未测。王绥在都,既忧戚在貌,居处饮食,每事有降。时人谓为“试守孝子”。(德行42)
(16)张季鹰辟齐王东曹掾,在洛,见秋风起,因思吴中菰菜羹、鲈鱼脍,曰:“人生贵得适意尔,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遂命驾便归。俄而齐王败,时人皆谓为见机。(识鉴10)
(17)周处年少时,凶强侠气,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山中有邅迹虎,并皆暴犯百姓,义兴人谓为“三横”,而处尤剧。(自新1)
同一个形式,两书用法厘然有别。“认为,以为”义是从“称为,叫作”义引申而来的,言说动词常常可以转化为表示思维的心理动词,这是具有语言共性的一个普遍现象。所以《世》是传统用法,而《百》则是新用法。
《百》中的“谓”绝大多数是“认为,以为”义,而且有“谓呼”连文的用法,而《世》中此义仅占约1/5,未见“谓呼”。这说明佛经在这个词的用法上更趋新。
思念
《百》2见,义为“想,思考,考虑”:
(1)尔时愚人闻此语已,即自思念:“若不得留,要当葬者,须更杀一子,停担两头,乃可胜致。”(子死欲停置家中喻)
(2)昔有人乘船渡海,失一银釪,坠于水中。即便思念:“我今画水作记,舍之而去,后当取之。”(乘船失釪喻)
《世》1见,用同今义,指“想念;怀念”:
(3)既至,淮与宣帝书曰:“五子哀恋,思念其母。其母既亡,则无五子;五子若殒,亦复无淮。”(方正4)
这两个意思都是汉语古已有之的固有用法,前者如西汉董仲舒《春秋繁露·玉杯》:“今全无悼远之志,反思念娶事,是《春秋》之所甚疾也。”后者如《国语·楚语下》:“吾闻君子唯独居思念前世之崇替者,与哀殡丧,于是有叹,其余则否。”“思”和“念”本来就都有这两个义项,所以也可以在这两个意思上分别组成同义连文,不过以用作后义为主。但在汉译佛经中,“思念”绝大多数都是用作“想,思考,考虑”义,“善思念之”一类的话几乎触处可见,单用“念”字也多表“想,思考,考虑”义;而在中古的中土文献中则刚好相反,“思念”几乎都是用作“想念;怀念”义,所以《百》和《世》在这个词上的用法也是有代表性的,并非出于偶然。中土文献唯一的例外是道教典籍,用法跟佛经相同,如梁陶弘景《登真隐诀》卷下:“黄庭秘诀尽于此,形中之神耳,亦可从朝至暮,常思念勿忘,不必待诵经时也。”
捉
《世》10见,均为“握持,拿”义[241],捉的对象有片金、杖、衣裾/裾、熨斗、刀、麈尾、鼻、人臂。《百》31见,除此义外(捉的对象有杖、脚、刀、澡罐、空瓶、头、耳、尾、器[242]、驴根、机[243]、头发、三十六物[244]、毒蛇),还用作“捕捉”义(9见),捉的对象有牸牛母子、贤臣、贫人、老母、熊,如:
(1)昔有一人,说王过罪,而作是言:“王甚暴虐,治政无理。”王闻是语,即大瞋恚,竟不究悉谁作此语,信傍佞人,捉一贤臣,仰使剥脊,取百两肉。(人说王纵暴喻)
(2)其夫先来常善作鸳鸯之鸣,即入王池,作鸳鸯鸣,偷优钵罗华。时守池者而作是问:“池中者谁?”而此贫人失口答言:“我是鸳鸯。”守者捉得,将诣王所。(贫人能作鸳鸯鸣喻)
(3)昔有一老母在树下卧。熊欲来搏,尔时老母绕树走避,熊寻后逐,一手抱树,欲捉老母。(老母捉熊喻)
此外还有“捉船”的说法:
(4)此长者子善诵入海捉船方法,若入海水漩洑洄流矶激之处,当如是捉,如是正,如是住。(口诵乘船法而不解用喻)这应该是当时的地道口语。
“捕捉”义在《世》中说“收”“录”“捕”等,但意思与《百》的“捉”并不完全等同,如:
(5)孔融被收,中外惶怖。(言语1)
(6)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政事2)
(7)王安期作东海郡,吏录一犯夜人来。(政事10)
“捉”的“捕捉”义是从“握持”义引申出来的,“握持”义先秦已见,如《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叔孙将沐,闻君至,喜,捉发走出。”《庄子·让王》:“三日不举火,十年不制衣,正冠而缨绝,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而“捕捉”义则应产生于汉末三国,《大词典》和《大字典》所引的始见书证都是《三国志·蜀书·马超传》:“超负其多力,阴欲突前捉曹公。”《世》只用其旧义而《百》兼用新义(这一用法在佛经中十分常见),也反映出两者在使用同一个词时的差别。
损
《百》仅见“伤损”“损害”2例,不单用;《世》12例,除1例“劳损”、1例“损益”外,均单用[245],值得注意的是用作“减”义的3例:
(1)谢太傅语王右军曰:“中年伤于哀乐,与亲友别,辄作数日恶。”王曰:“年在桑榆,自然至此,正赖丝竹陶写,恒恐儿辈觉,损欣乐之趣。”(言语62)
(2)周伯仁为吏部尚书,在省内,夜疾危急。时刁玄亮为尚书令,营救备亲好之至,良久小损。(方正27)
(3)王夷甫妇,郭泰宁女,才拙而性刚,聚敛无厌,干豫人事。夷甫患之而不能禁。时其乡人幽州刺史李阳,京都大侠,犹汉之楼护,郭氏惮之。夷甫骤谏之,乃曰:“非但我言卿不可,李阳亦谓卿不可。”郭氏为之小损[246]。(规箴8)
前一例指“减少”,后二例指“减轻”(不能带宾语)。这是颇有时代特色的用法,《百》中未见。
起
《百》仅5见,1例为“起身”义(不敢起避),4例为“兴起;产生”义(起怨责,起种种邪见,路贼卒起,缘起)。《世》多达60例,义项也丰富得多,除“起身”(32例)和“兴起;产生”(2例)外,还有如下一些意思(以用例多寡为序):
(1)晋明帝欲起池台,元帝不许。帝时为太子,好养武士,一夕中作池,比晓便成。(豪爽5)
(2)郗超每闻欲高尚隐退者,辄为办百万资,并为造立居宇。在剡,为戴公起宅,甚精整。(栖逸15)以上为“兴建,建造”义[247]。
(3)王仲祖、谢仁祖、刘真长俱至丹阳墓所省殷扬州,殊有确然之志。既反,王、谢相谓曰:“渊源不起,当如苍生何?”深为忧叹。刘曰:“卿诸人真忧渊源不起邪?”(识鉴18)此为“应聘出仕,出来做官”义。
(4)师次于襄阳,大会参佐,陈其旌甲,亲援弧矢曰:“我之此行,若此射矣!”遂三起三迭。(豪爽7)此为“发射,射箭”义。
(5)庾公欲起周子南,子南执辞愈固。(尤悔10)此为“起用,任用”义。
(6)玠体素羸,恒为母所禁。尔夕忽极,于此病笃,遂不起。(文学20)
此为“病愈”义。
(7)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主者捕之。未至发所,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回车往治之。(政事1)此为“养育,哺育”义。
(8)谢太傅寒雪日内集,与儿女讲论文义。俄而雪骤,公欣然曰:“白雪纷纷何所似?”兄子胡儿曰:“撒盐空中差可拟。”兄女曰:“未若柳絮因风起。”(言语71)此指“飘起;飞扬”。
(9)顾长康好写起人形,欲图殷荆州,殷曰:“我形恶,不烦耳。”顾曰:“明府正为眼尔。但明点童子,飞白拂其上,使如轻云之蔽日。”(巧艺11)此指“描绘;拟(画稿)”。
其中前二义中土文献中常见。
二三[248]
《百》2见,指“再三;多次”:
(1)昔有愚人,头上无毛。时有一人,以梨打头,乃至二三,悉皆伤破。(以梨打头破喻)
(2)妇于后时,心厌傍夫,便还妇家,语其夫言:“我是汝妻。”夫答之言:“我妇已死,汝是阿谁?妄言我妇。”乃至二三,犹故不信。(妇诈称死喻)
《世》1见,指“神情不专一”[249]:
(3)桓玄败后,殷仲文还为大司马咨议,意似二三,非复往日。大司马府听前有一老槐,甚扶疏。殷因月朔,与众在听,视槐良久,叹曰:“槐树婆娑,无复生意!”(黜免8)
“二三”指“不专一;反复无定”是汉语的固有用法,始见于《诗经》,《卫风·氓》:“女也不爽,士贰其行。士也罔极,二三其德。”《小雅·白华》:“鸳鸯在梁,戢其左翼。之子无良,二三其德。”伪古文尚书《咸有一德》:“德唯一,动罔不吉;德二三,动罔不凶。”伪孔传:“二三,言不一。”而指“再三;多次”的用法应该源于佛经,《大词典》只引了《百喻经·妇诈称死喻》一个例子。按照汉语的习惯,这种地方应该用“再三”,佛经中通常也是这么用的,如失译附东晋录《般泥洹经》卷上:“佛报阿难:‘今汝言之,岂不过耶?吾与汝言四神足者,乃至再三,而若径默,没在暗昧,不发明想,为魔所蔽,而复何云!’”(1/181a)后秦佛陀耶舍共竺佛念译《佛说长阿含经》卷十六:“汝等何为清旦园中共相是非,乃至再三耶?”(1/105b)但求那毗地却都用“二三”。这也许透露出一个信息,就是“再”的“两次;第二次”这一古义在当时口语中可能已经趋于消亡,“再”正在或已经变成一个相当于“复,又”的副词,所以求那毗地选择了表意明确的“二”而不用意思模糊的“再”。佛经中这样用的“二三”偶见用例,如宋法贤译《佛说护国经》:“是时护国又复白言:‘父母当念我厌轮回,弃舍世荣,志求出家,唯愿听许。’如是护国再三求请。是时父母又复告言:‘汝所坚念志求出家,勿为求丐而活命耶?我家库藏金银珍宝众多无量,汝但在家舍财作福,当受富乐,何须出家?’如是父母二三诱劝。”(1/872c)此例前用“再三”,后用“二三”。宋施护等译《佛说八种长养功德经》:“当知八种长养法者,所谓八戒,弟子应于阿阇梨前二三重复。说是伽陀已,次复当称己之名字。”(24/1104b)但这种用法毕竟不合汉语习惯,所以它并没有取代“再三”,只是在佛经中昙花一现而已。
番
《百》3见,均作名量词,量饼,同“张”[250]:
(1)譬如有人,因其饥故,食七枚煎饼。食六枚半已,便得饱满。……如彼痴人,于半番饼,生于饱想。(欲食半饼喻)
(2)昔有夫妇,有三番饼,夫妇共分,各食一饼;余一番在,共作要言:“若有语者,要不与饼。”(夫妇食饼共为要喻)
《世》5见,均作动量词,用于辩论攻难,相当于“回;轮”:
(3)于是弼自为客主数番,皆一坐所不及。(文学6)
(4)开戒弟子:“道林讲,比汝至,当在某品中。”因示语攻难数十番,云:“旧此中不可复通。”(文学45)
(5)孚雅善理义,乃与仲堪道《齐物》,殷难之。羊云:“君四番后当得见同。”殷笑曰:“乃可得尽,何必相同。”乃至四番后一通。(文学62)
(6)桓南郡与殷荆州共谈,每相攻难。年余后,但一两番,桓自叹才思转退,殷云:“此乃是君转解。”(文学65)
这两种用法在佛经中都有用例,尤以作动量词为常见;中土文献则不多见,倒是在道教典籍里见到一些作名量词用于“纸”的例子,如《周氏冥通记》卷四:“右从目录凡用墨、朱、黄三色书大度白及细纸合十六番。(八番白,八番色。)”又:“大凡四卷真本,书杂色合六十五番,或真或草行。”[251]
盛(shèng)
《百》3例(邪淫心盛,欲情既盛,药毒气盛),均指旺盛、炽盛;《世》有30余例,值得注意的是用作状语,表示数量多、规模大、程度高,相当于“大,大大地”,共有5例:
(1)康僧渊……忽往殷渊源许,值盛有宾客,殷使坐。(文学47)
(2)(顾)雍盛集僚属自围棋,外启信至,而无儿书。(雅量1)
(3)羊不大应对之,而盛进食,食毕便退。(雅量42)
(4)七月七日,北阮盛晒衣,皆纱罗锦绮。(任诞10)
(5)自是充觉女盛自拂拭,说畅有异于常。(惑溺5)
这种用法似未见于佛经,中土文献则时见用例,如《三国志·魏书·王基传》:“明帝盛修宫室,百姓劳瘁。”《华阳国志·蜀志六》:“又识齐水脉,穿广都盐井,诸陂池。蜀于是盛有养生之饶焉。”《抱朴子外篇·逸民》:“夫锐志于雏鼠者,不识驺虞之用心;盛务于庭粒者,安知鸳鸾之远指?”《太平广记》卷三七五引《列异传》:“见一官,仪卫甚严,具如太守。乃盛设酒肴毕,付一书。”《文心雕龙·谐隐》:“潘岳《丑妇》之属,束皙《卖饼》之类,尤而效之,盖以百数。魏晋滑稽,盛相驱扇。”除了“盛怒”“盛寒”“盛热”之类的词语外,这一用法可能未必有实际的口语基础,所以佛典不见使用。
一时
《百》3见,都是副词,“同时;一下子”义:
(1)医以酥涂,上下著板,用力痛压,不觉双目一时并出。(医治脊偻喻)
(2)于其树下,见欢喜丸,诸贼取已,各食一丸。药毒气盛,五百群贼一时俱死。(五百欢喜丸喻)
(3)后为烦恼所惑,三十六物一时都捉,不生惭愧,至死不舍。(为王负机喻)
《世》除此义外,更常用的是作名词,指“一个时期;一段时间”或“当时;当代”[252],共有8例,如:
(4)殷中军问:“自然无心于禀受,何以正善人少,恶人多?”诸人莫有言者。刘尹答曰:“譬如写水著地,正自纵横流漫,略无正方圆者。”一时绝叹,以为名通。(文学46)
(5)司马太傅府多名士,一时俊异。(赏誉33)
(6)殷中军道王右军云:“逸少清贵人,吾于之甚至,一时无所后。”(赏誉80)
(7)王徐徐答曰:“亡叔是一时之标,公是千载之英。”(品藻86)
(8)或谓之曰:“卿乃可纵适一时,独不为身后名邪?”答曰:“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实时一杯酒!”(任诞20)
宁
副词“宁”,《百》2见(其中1例为“宁可”连言),均表意愿,相当于“宁愿,宁可”:
(1)昔有一人,其妇端正,唯有鼻丑。其人外出,见他妇女,面貌端正,其鼻甚好,便作是言:“我今宁可截取其鼻,著我妇面上,不亦好乎!”(为妇贸鼻喻)此例“宁可”连用表示宁愿。
(2)昔有一人,在路而行,道中得一金鼠狼,心中喜踊,持置怀中,涉路而进。至水欲渡,脱衣置地,寻时金鼠变为毒蛇。此人深思:宁为毒蛇螫杀,要当怀去。心至冥感,还化为金。(得金鼠狼喻)
《世》也有此用法,共有5例,如:
(3)贼既至,谓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吾身代友人命。”(德行9)
(4)毛伯成既负其才气,常称:“宁为兰摧玉折,不作萧敷艾荣。”(言语96)
但《世》还有表示反诘的用法,相当于“岂”,共有8例,为《百》所无,如:
(5)庾公乘马有的卢,或语令卖去,庾云:“卖之必有买者,即当害其主,宁可不安己而移于他人哉?昔孙叔敖杀两头蛇以为后人,古之美谈。效之,不亦达乎?”(德行31)
(6)卢志于众坐问陆士衡:“陆逊、陆抗是君何物?”答曰:“如卿于卢毓、卢珽。”士龙失色,既出户,谓兄曰:“何至如此?彼容不相知也。”士衡正色曰:“我父、祖名播海内,宁有不知?鬼子敢尔!”(方正18)
(7)桓大司马诣刘尹,卧不起。桓弯弹弹刘枕,丸迸碎床褥间。刘作色而起曰:“使君,如馨地宁可斗战求胜?”桓甚有恨容。(方正44)
(8)郗嘉宾丧,妇兄弟欲迎妹归,终不肯归,曰:“生纵不得与郗郎同室,死宁不同穴!”(贤媛29)
(9)诸葛令、王丞相共争姓族先后。王曰:“何不言葛、王,而云王、葛?”令曰:“譬言驴马,不言马驴,驴宁胜马邪?”(排调12)
停
除常义“停止,停留”和“停放”外,两书各有一个比较特殊的用法,请看例句:
(1)昔有愚人,养育七子。一子先死。时此愚人见子既死,便欲停置于其家中,自欲弃去。傍人见已,而语之言:“生死道异,当速庄严,致于远处而殡葬之。云何得留,自欲弃去?”尔时愚人闻此语已,即自思念:“若不得留,要当葬者,须更杀一子,停担两头,乃可胜致。”于是便更杀其一子而担负之,远葬林野。(子死欲停置家中喻)
(2)有人问谢安石、王坦之优劣于桓公。桓公停欲言,中悔,曰:“卿喜传人语,不能复语卿。”(品藻52)
例(1)“停担两头”犹言“平担两头/均担两头”,“停”是“平均,均匀,均等”之义[253]。《大字典》和《大词典》都收了此义,但是举例可商:《大字典》首引《水经注·江水》“自非停午夜分,不见曦月”,“停午”是“正午”义,例证与释义不协(详下);《大词典》首引《敦煌变文集·无常经讲经文》:“才亡三日早安排,送向荒郊看古道。送回来,男女闹,为分财不停怀懊脑。”(《大字典》引作第二例)引例正确,但时代嫌晚,而且用法也有不同,《百》例是用作状语,可补。
例(2)“停欲言”的“停”是“正”义[254],此义《大字典》未收,《大词典》释作“正值”,认为是“通‘亭’”,注明参见“停午”,其实既不必看作通假,“停”作“正”讲也不限于“停午”一词,除本例外,《三国志》和陶渊明诗等均有用例。[255]
尚
《百》仅见2例,均为“尚且”义:
(1)所以美者,缘有盐故。少有尚可,况复多也?(愚人食盐喻)
(2)不净之施,犹尚如此,况复善心欢喜布施。(五百欢喜丸喻)
在《世》中则是个常用词,除作动词表示“崇尚”(3例)、“超越”(1例)、“娶公主为妻”(2例)和连词表示“尚且”(7例)外,最常见的用法是作副词,相当于“犹,还;仍”,共有17例,如:
(3)陈太丘诣荀朗陵,贫俭无仆役,乃使元方将车,季方持杖后从,长文尚小,载著车中。(德行6)
(4)华歆、王朗俱乘船避难,有一人欲依附,歆辄难之。朗曰:“幸尚宽,何为不可?”(德行13)
(5)时永言父东阳尚在,殷仲堪是东阳女婿,亦在坐。(文学62)
(6)武帝闻尚不和,乃怒问雄曰:“我令卿复君臣之好,何以犹绝?”(方正16)
(7)清河曰:“古人贵朝闻夕死,况君前途尚可。且人患志之不立,亦何忧令名不彰邪?”(自新1)
此义《百》用“犹”来表示,但也仅见2例:
(8)夫答之言:“我妇已死,汝是阿谁?妄言我妇。”乃至二三,犹故不信。(妇诈称死喻)按,“犹故”系同义连文。
(9)是时木匠即便经地,垒墼作楼。愚人见其垒墼作舍,犹怀疑惑,不能了知,而问之言:“欲作何等?”(三重楼喻)
所以
《百》4见,其中3例用于因果复句的上半句,如:
(1)既得盐美,便自念言:“所以美者,缘有盐故。少有尚可,况复多也?”(愚人食盐喻)
(2)父看水底真金之影,而知此金在于树上。所以知之,影现水底。(见水底金影喻)
1例用如名词,犹言“原由,缘故”:
(3)医既来至,怪其所以,即便问之:“何故如是?”(倒灌喻)
没有现代汉语中“因为……所以……”的“所以”那样的用法。《世》“所以”32见,除旧用法外,还有6例用同现代汉语的结果连词:
(4)钟毓兄弟小时,值父昼寝,因共偷服药酒。其父时觉,且托寐以观之。毓拜而后饮,会饮而不拜。既而问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又问会何以不拜,会曰:“偷本非礼,所以不拜。”(言语12)
(5)中朝有小儿,父病,行乞药。主人问病,曰:“患疟也。”主人曰:“尊侯明德君子,何以病疟?”答曰:“来病君子,所以为疟耳。”(言语27)
(6)人有问殷中军:“何以将得位而梦棺器,将得财而梦矢秽?”殷曰:“官本是臭腐,所以将得而梦棺尸;财本是粪土,所以将得而梦秽污。”时人以为名通。(文学49)
(7)王公与朝士共饮酒,举琉璃碗谓伯仁曰:“此碗腹殊空,谓之宝器,何邪?”答曰:“此碗英英,诚为清澈,所以为宝耳。”(排调14)
(8)刘琨善能招延,而拙于抚御。一日虽有数千人归投,其逃散而去亦复如此。所以卒无所建。(尤悔4)
这是“所以”的新用法,“所以”在上古汉语里是代词“所”加介词“以”结构,它开始用作结果连词不会晚于汉末魏晋,南北朝则是演变的过渡阶段,至迟到8世纪上半叶演变过程已经完成。[256]《世》有6例新用法,正是其能反映当代口语的明证,而《百》一例都没有,可能跟佛经用词习惯有关,佛经中表达这个意思通常用“故”和“是故”,还有“是以”,《百》中“故”11见,“是故”12见,“是以”3见。这些惯用词的高频使用可能对“所以”的新用法产生了一种“阻遏效应”。
头
“头”是南北朝时期常用的一个名词词缀,两书都有用例,但组合关系不同:《百》只有“七日头”一例,《世》则有“盖头”“床头”“坐头”“阶头”“斋头”“东头”“西头”“石头(地名)”“枋头(地名)”等,组合关系要丰富得多。
除上面所举的例子之外,同词异义的情况还有很多,如“履行”,《百》指“出行,云游”,《世》指“实行,实践”,等等,限于篇幅,不再详细论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