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随意性

2.随意性

同样的问题,《重刊》有的改了,有的没改,改或不改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找不到规律,看来修改者并没有统一的标准。[39]这样的例子随处可遇,不胜枚举,上文实际上已经多有涉及。这里再揭举一个典型的例子。

表示劝禁的副词,《原本》和《谚解》用“休”,[40]到了《新释》和《重刊》多改作“不要”“别”或“别要”。《新释》只有一例沿用“休”:你们休做客,慢慢的往饱里吃罢。(14a)此例四本都作“休”;而《重刊》有10例“休”(详下)。两本的详细对应情况如表10。[41]

表10

有几点值得注意:(1)《重刊》沿用“不要”有20例、“别”有16例,两者相加占到了总频次的60%,表现出较高的一致性;(2)“不要”和“别”《重刊》改作“休”的有10例,这都属于《重刊》回改到《谚解》本,表现了《重刊》的保守性;(3)“不要”改作“别”有5例,而“别”改作“不要”的一例也没有,这反映了《重刊》在某些方面比《新释》更加贴近口语,因为“别”是“不要”的合音,是更新更口语化的说法。[42]

这个例子充分反映出《重刊》集保守性、趋新性以及与《新释》一致性于一身的总体特点。像“与—馈—给”“与—替”“没有—没”“怎么—怎”“这们—这么”“牙行—牙子”等组词大致也都属于这一类情况,限于篇幅,不再一一详论。

根据以上的讨论,我们大致可以认为,《重刊》全面修改《新释》,主要是出于“改俗为雅”的目的,这是时代风气使然。但这不是绝对的,也存在相反的情形,《重刊》也有趋新的一面,反映了一些语言的变化。同时,改或不改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可能是书成众手又缺乏严谨统一的修改体例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