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约

6.约

先看《临济录》中的用例:

(1)师升座云:“山僧今日事不获已,曲顺人情,方登此座。若约祖宗门下称扬大事,直是开口不得,无你措足处。山僧此日以常侍坚请,那隐纲宗!还有作家战将,直下展阵开旗?对众证据看。”

(2)道流,约山僧见处,与释迦不别。

(3)据经论家,取三种身为极则;约山僧见处不然。

(4)约经论家,取法身为根本,报、化二身为用;山僧见处,法身即不解说法。

《临济录》中这样用法的“约”一共有8例,其中“约山僧见处”出现6次。《祖堂集》等其他禅录中也多有用例。可能是意思易懂,所以日本古代注家都没有注释。袁宾(1990:235),袁宾(1994:238)及袁宾、康健(2010:496)“约”条均释作“按,按照”,引《祖堂集》和《黄檗宛陵录》等例。《唐五代语言词典》释作“依,依据”,首引《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法师因申疑滞,约《俱舍》、《婆沙》等问之,其酬对甚精熟。”次引《临济录》和《祖堂集》。(第423页)上述释义无疑是正确的。观最后两例,文意尤明:例(3)“据”与“约”对文同义,例(4)“约经论家”与例(3)“据经论家”异文同义。《临济录》中还有“据我见处”,与“约山僧见处”语境也相同。这种“约”字也可以省略,如最后一例,前说“约经论家”,后说“山僧见处”。因此“约”的词义是明白无疑的。问题是“约”字此义的理据何在?《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均未收此义,所列的众多义项也看不出与此义有甚么引申关系。[59]《临济录》中又有“取山僧见处”:

(5)道流,取山僧见处,坐断报、化佛头:十地满心,犹如客作儿;等妙二觉,檐枷负锁汉;罗汉辟支,犹如厕秽;菩提涅槃,如系驴橛。

“约”盖即“取”义,也许是来自“约取”的意思,这从《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的例子大概可以看出端倪:所谓“约《俱舍》、《婆沙》等问之”,就是约取《俱舍》《婆沙》等经中的要义或疑义问之,这个“约”也可以理解成“依据”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