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雌黄治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纠正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的一处疏失

“雌黄治书”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纠正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的一处疏失

摘 要 《齐民要术》“雌黄治书法”所说的“雌黄治书”是指用雌黄来涂改写错的文字,跟“防虫蛀”没有关系。涂改文字叫“治”,是六朝人语。研读《齐民要术》需要具有中古汉语词汇方面的知识。

关键词 《齐民要术》 雌黄治书 中古汉语词汇 文化史

著名历史学家白寿彝先生任总主编、何兹全先生任主编的《中国通史》第五卷“丙编·典志”第二章第九节“造纸”有这样一段叙述:

对纸张加工的另一技术是所谓的“潢治”之法。后魏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有专篇叙述染潢法:“……”这样一整套入潢法,其目的不仅在于染色,更重要的在于借黄蘗药力以防虫蛀。另外,书中还叙述了利用“雌黄治书”以防虫蛀的方法。(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12月第1版,第7册,第551页)

这最后一句是误解了《齐民要术》的“雌黄治书法”节。所谓“雌黄治书”,是指用雌黄来涂改写错的文字,跟“防虫蛀”没有关系。试看原文:

雌黄治书法:先于青硬石上,水磨雌黄令熟;曝干,更于瓷碗中研令极熟;曝干,又于瓷碗中研令极熟。乃融好胶清,和于铁杵臼中,熟捣。丸如墨丸,阴干。以水研而治书,永不剥落。若于碗中和用之者,胶清虽多,久亦剥落。凡雌黄治书,待潢讫治者佳;先治入潢则动。(缪启愉《齐民要术校释》卷三《杂说第三十》,第二版,第227页)

用时加水研磨出黄汁,用笔蘸来涂改文字,永远不会剥落褪色。要是在碗里临时将雌黄调和来用,胶汁再和得多,久了还是会剥落。凡用雌黄涂改文字,等潢好了之后再涂改为好;如果先涂改而后入潢,黄色便渗出褪散了。(缪启愉、缪桂龙《齐民要术译注》,第228页)[1]

可见雌黄的作用相当于今天的涂改液,因为古人写书通常是用入过潢的纸(目的是“防虫蛀”),呈黄色,与雌黄的颜色大体一致。《颜氏家训·勉学》:“校定书籍,亦何容易,自扬雄、刘向,方称此职耳。观天下书未遍,不得妄下雌黄。或彼以为非,此以为是;或本同末异;或两文皆欠。不可偏信一隅也。”所谓“妄下雌黄”就是狂妄地涂改文字。又《书证》:“《汉书》:‘田肯贺上。’江南本皆作‘宵’字。沛国刘显,博览经籍,偏精班《汉》,梁代谓之‘《汉》圣’。显子臻,不坠家业。读班史,呼为‘田肯’。梁元帝尝问之,答曰:‘此无义可求,但臣家旧本,以雌黄改“宵”为“肯”。’元帝无以难之。吾至江北,见本为‘肯’。”这就是以雌黄改字的实例。

今成语有“信口雌黄”,《汉语大词典》“信口雌黄”条云:

《文选·刘峻〈广绝交论〉》“雌黄出其唇吻,朱紫由其月旦”李善注引晋孙盛《晋阳秋》:“王衍,字夷甫,能言,于意有不安者,辄更易之,时号口中雌黄。”雌黄是一种橙黄色的矿物,即鸡冠石,可作颜料。古时用黄纸书写,错了即用雌黄涂抹重写。后因称不顾事实的随意批评或乱说为“信口雌黄”。

《齐民要术》一书使用了当时的一些特殊词语,有些词语有特定的含义,今天理解起来并不容易,一不小心就会误解。所以《要术》一书既是研究中古汉语的宝贵资料,研读此书也需要具有中古汉语特别是中古词汇方面的知识。《要术》“雌黄治书”一节的关键是对“治书”二字的理解。把写错的字涂掉改成正确的字,古人可以叫“治”,这大概是汉代产生的一种新用法,魏晋南北朝时期习用。《资治通鉴·陈纪八》“文意百端,不加治点”胡三省注:“治,修改也;点,涂点也。‘不加治点’,不加涂改也。”正确地指明了这一用法。《汉语大字典》和《汉语大词典》“治”字条均未收此义,宜补。《论衡·效力》:“故夫垦草殖谷,农夫之力也;勇猛攻战,士卒之力也;构架斫削,工匠之力也;治书定簿,佐史之力也;论道议政,贤儒之力也。”“治书定簿”即校正、改定文书,“治书”与“定簿”文意相近。这大概是较早的用例。古有“治书侍御史”一职,其最初的职责应该就是校正文书档案(一般为案卷),沈约《宋书·百官志下》:“治书侍御史,掌举劾官品第六已上。汉宣帝斋居决事,令御史二人治书,因谓之治书御史。汉东京使明法律者为之,天下谳疑事,则以法律当其是非。魏、晋以来,则分掌侍御史所掌诸曹,若尚书二丞也。”[2]后来职责范围有所扩大,如沈约所言“汉东京”以下。《汉书》卷九十《酷吏传第六十》“临江王欲得刀笔为书谢上”颜师古注:“刀,所以削治书也。古者书于简牍,故必用刀焉。”“治书”也是此意。

涂去文字也可以叫作“点”,清桂馥《札朴》卷三:“史传言‘文不加点’,点谓灭字。”《汉语大词典》“点”字条释作“涂抹、灭去”,引例有:《尔雅·释器》:“灭谓之点。”郭璞注:“以笔灭字为点。”《后汉书·文苑传下·祢衡》:“衡览笔而作,文无加点,辞采甚丽。”清阮葵生《茶余客话·考试涂乙》:“祢正平文不加点。点,涂也。”《汉语大字典》释作“涂抹改易文字”,除《后汉书》外又另引二例,《南史·梁武帝诸子·昭明太子传》:“或作剧韵,皆属思便成,无所点易。”唐李商隐《韩碑》:“点窜《尧典》《舜典》字,涂改《清庙》《生民》诗。”

又可以“治点”“点治”连言。《汉语大词典》“治点”条云:“修改润色。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名实》:‘治点子弟文章,以为声价,大弊事也。’卢文弨补注:‘点谓点窜润饰之也。’《隋书·李德林传》:‘遵彦即命德林制《让尚书令表》,援笔立成,不加治点。’[3]”甚是。但“点治”条却未收此义。南朝陈姚最《续画品》:“夫调墨染翰,志存精谨,课兹有限,应彼无方,燧变墨回,治点不息,眼眩素缛,意犹未尽,轻重微异,则奸鄙革形,丝发不从,则欢惨殊观;加以顷来容服,一月三改,首尾未周,俄成古拙,欲臻其妙,不亦难乎?”又:“画有六法,真仙为难。王[4]于像人,特尽神妙,心敏手运,不加点治。”同一篇文章“治点”“点治”互见,可证二者完全同义。

还有“点定”的说法,比如《世说新语·文学67》:“魏朝封晋文王为公,备礼九锡,文王固让不受。公卿将校当诣府敦喻。司空郑冲驰遣信就阮籍求文。籍时在袁孝尼家,宿醉扶起,书札为之,无所点定,乃写付使。时人以为神笔。”

总之,涂改文字说“治”,说“点”,都是六朝人的用语,“治书”在《要术》中并非泛指治理书籍[5],而是专指改正错字,这也是符合六朝人的语言习惯的。

关于“治”“点”“定”的这种用法,时贤多有论及,如江蓝生《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点定 定点”条,王云路、方一新《中古汉语语词例释》“治定 删治 治改 治点”条等,引例甚夥,论述详确,可以参看。

参考文献

 ﹝北魏﹞贾思勰撰,缪启愉校释 1998 《齐民要术校释》(第二版),中国农业出版社。

江蓝生 1988 《魏晋南北朝小说词语汇释》,语文出版社。

缪启愉、缪桂龙译注 2006 《齐民要术译注》,上海古籍出版社。

汪维辉 2007 《〈齐民要术〉词汇语法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

王云路 方一新 1992 《中古汉语语词例释》,吉林教育出版社。

[日]西山武一 [日]熊代幸雄译 1976 《校订译注齐民要术》(上、下),(日本)ァジァ经济出版会。

(原载《中国语学研究·开篇》第28卷,(日本)好文出版2009年4月)

【注释】

[1]西山武一、熊代幸雄的《校订译注齐民要术》把“治”翻译成“修治”(第161页)。承早稻田大学古屋昭弘教授赐告:他们把《齐民要术》“治书”的“治”翻译成“修治”,可能是因为他们对雌黄治书的实际情况不很清楚,所以用“修治”这种模棱两可的词来翻译。从上下文来看,他们好像把雌黄治书理解为对纸张的某种修复过程,并不一定理解为对文字的修改过程。(2008年12月18日电邮)笔者谢谢古屋教授的指教。

[2]感谢友生史文磊博士提供这条材料。

[3]《北史·李德林传》作:“或机速竞发,口授数人,文意百端,不加治点。”

[4]指梁元帝萧绎,时为湘东王。

[5]古书中“治书”可有不同的含义,如宋陶穀《清异录·文用·治书奴》:“裁刀,治书参差之不齐者,在笔墨砚纸间,盖似奴隶职也,却似有大功于书。”此“治书”指把书籍裁整齐。感谢友生史文磊博士提供这条材料。又如《初学记》卷二十引《汉书》曰:“秦始皇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治书。”唐罗隐《安远将军钱公列传》:“公讳玮,字瑞英,预宁侯之长子。好学治书,旁贯庄老。”这又是指研读书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