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论断
2025年10月14日
3.论断
太田先生持论通达平允,审慎严谨,他做出的论断大都是确不可易的。比如《文法》第236页说:“用‘对’‘对于’‘关于’表示关连的用法是很新的,找不出清代以前和清代的用例。”这一结论是经得起检验的。吴玉芝(2016)通过查检大量清末民初的材料,无可辩驳地证实了太田先生这一论断的一部分:介词“关于”20世纪以前未见于汉语文献,它最早出现在1902年于日本刊行的《新小说》《新民丛报》中,是受日语影响“移植”仿造而来的一个词。又如《〈老乞大〉的语言》末尾说:“不管怎么样,《老乞大》的原本是用比现本更特殊的语言写的,这从《集览》,单字解是可以想象到的。”(《通考》第181页)1998年在韩国发现的古本《老乞大》,证实了太田先生的这一推断完全正确。
太田先生的汉语史分期意见值得重视,其中有些见解十分精辟,比如:“后汉作为第四期(即中古,魏晋南北朝—引者)的先驱,也可以归在第四期里。第四期是古代汉语发生质变的时期,可以说是向下面将要到来的白话时代的过渡期。”(《通考》第2页)[8]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中国汉语史学界主流的分期意见正是如此,即把“东汉—隋”看作“中古汉语”。
这并不是说太田先生的所有论断都是正确无误的,大概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但是要想改写他的结论,并非轻而易举。举个简单的例子:《通考》第31页说:“(欲)这个词在现代汉语里相当于‘要’,但中古这个意思的‘要’尚未使用。”[9]《文法》第189页说:“‘要’作为表示必要或意愿的助动词这种用法,从唐代能见到。”这一论断是符合实际的。有人说这个“要”中古已经产生,举《世说新语·文学》“卿试掷地,要作金石声”等为例,显然是误解了原意,语感不及太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