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尼·加特曼致恩格斯

227 列·尼·加特曼致恩格斯

伦  敦

1882年7月3日[于伦敦]

亲爱的恩格斯:

至今我既未去你处,也未到马克思和拉法格那里去过,唯一的原因是:我的事情很糟。

我现在写信给您,也正由于这个原因。我欠你16英镑,但是我想,你不是那种会向我逼债的人,因为或迟或早,我总是要全部偿还欠你的债款的。除此之外,我还需要找个地方借2镑15先令钱,除了你,我谁也不认识,到哪里去弄这些钱呢?

如果你那么仁慈,依然肯把这笔钱借给我的话,那就请你按以前说过的地址把钱寄来,那里有一个最近的邮政分局。

近半年来我经历了不少变动。我在电灯厂干了两个月活,每星期收入3 img英镑,但是随后我就被解雇了,因为俄国大使馆通知经理说,我是加特曼。

后来,我在电气方面作了一点小小的发明,由于我没有钱,我便向伦巴特街的一位绅士约·弗莱西建议,花一百英镑购买我的发明,以便用我的名义使这一发明享有专利。尽管在我的发明获得专利之前就把发明的实质告诉他是非常危险的,但是我别无他法,因为我没有钱去申请发明专利。当着两个法国证人(我的熟人)的面,我把我的发明的想法告诉了他。可是,这样一来他便用自己的名义去取得了专利,付给证人每人各二十镑,而我却一无所获。

但是,在冒这种险的时候,我还是多少有点警惕,没有把我的发明的全部实质都告诉这位弗莱西,因此,或迟或早我依然有可能获得发明专利,并使第一次发明成为空洞无物的东西。

如今我正设法在加尔切尔和恰捷姆两家新开张的电灯公司找工作,而且很快就会找到的。我将要到印度去。

这些暂时还只是许诺,而我现在既没有靴子,也没有住所,因为我所有的东西都被女房东扣押了。

就写这些,但愿不会遭到你的拒绝。

你的 列·加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