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纳·克里切夫斯基致恩格斯
伦 敦
1894年6月8日于韦吉·斯
致弗·恩格斯先生(伦敦)
您在5月31日的来信中写道:“您说:‘我们对……您已将翻译权交给某人毫无所知’,其实您用不着这样明显的撒谎”。
您作出这种判断是根据以下推测:
(a) 好象我们“早在5月10日前”已知道维·查苏利奇和普列汉诺夫打算出版《论俄国的社会问题》的译文了。
(b) “鉴于这两个人的品德以及他们同”您“多年的友谊关系”,您同意他们是不言而喻的事。
(c) 我们对您同意他们一事的了解,好象“肯定超过所知”了。
现在我们提出与以上推测相反的论断:
关于(a),维·查苏利奇和普列汉诺夫的打算,我们当然“早在5月10日前”就知道了,但只是从第三者那里知道的,并且是在我们已打印好了关于出版《论俄国的社会问题》一书的广告的补充说明(约二月中旬)以后才知道的。而上述二人自己直到今天还没有用任何形式把他们的打算通知我们,尽管我们的公开广告已使得他们有义务作出相应的正式声明。
关于(b),然而即使我们已确切知道了他们的这一打算,那末“鉴于这两人的品德以他们同”您“多年的友谊关系”,我们仍然不能据此得出他们有翻译权的结论。之所以不能得出这个结论,原因很简单,因为正象我们5月25日的信中明确指出的那样,我们根本不了解您保留并转交了自己著作的翻译权。即使“鉴于这两个人的品德以及他们”同您“多年的友谊关系”(其实我们对这两个人的了解是很模糊的),我们认为,其他俄国社会民主党人也有权利用您的著作来达到宣传目的,这是“不言而喻”的。
关于(c),我们对您同意他们一事的了解好象“肯定超过所知”——这不是事实,对这件事我们根本一无所知。如果我们知道的话,那末当然,
(1)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会立即放弃采取这毫无希望的步骤,即请您为我们出版的《论俄国的社会问题》写一篇序言,以及
(2)不会再浪费劳动、时间和资金来作这种显然要遭到失败的事。
因而可以断定,您对我们提出了严厉的指责,但却没有用哪怕是有一点点站得住脚的推测来作为这种指责的根据。
代表俄国《社会民主主义丛书》的出版者并受其委托
波·克里切夫斯基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