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惩罚性赔偿中欺诈的认定
丁希美[1]
摘 要:现行法律条文惩罚性赔偿中欺诈的认定问题规定得较为模糊,给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留出了很大的空间,导致在不同的法院层级之间、不同地区的法院之间,出现了很多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出现大量的分歧,学界也有各种争论,并未达成一致意见。存在的问题有:重大过失是否应该纳入对欺诈的认定,经营者告知义务的内容、程度、时间到底以何为标准,因果关系对于消费领域是否具有存在的必要,以及将“知假买假”纳入免责事由的重要性等。针对以上问题,需要将重大过失纳入惩罚性赔偿,对于经营者的告知义务应该加以明确,对于消费欺诈而言不需要进行因果关系的认定,而且将“知假买假”纳入免责事由。(https://www.daowen.com)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保护;欺诈;惩罚性赔偿
耳熟能详的一句广告语“红牛送你一对翅膀”使得红牛的宣传力爆棚,但是也因为这句广告语,红牛公司要向2002年1月1日至2014年10月3日间在美国购买过红牛的人赔偿1300万美元,广告语的内容无法兑现是消费者维权的主要原因。红牛公司为此承担巨额的惩罚性赔偿。美国的消费者诉讼真是令人惊讶!在我国,也存在着类似的案件,如脑白金,由于广告语在各个媒体上广为传播,消费者在送礼时形成固定思维,对于广告词中的金砖一说,一些消费者想要通过法院来要求脑白金公司兑现广告中的金砖,法院并没有支持此项诉求,法院认为从一般的消费者认知来看,公司是不会以金砖相赠的,认定此广告并不是欺诈,所以这类案件大部分以消费者败诉告终。但存在例外情况,2007年深圳市福田区法院判决不同,法院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法院的主张是:脑白金公司在包装上标注的内容未能实现,存在故意告知虚假信息。消费者因为虚假信息作出意思表示,不是出于自己的本意,而是由于虚假信息的误导。被告构成欺诈,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判决被告承担两倍责任。此案例是脑白金诉讼案在全国第一例消费者胜诉的案例,由此可见,不同的法院对于如何认定欺诈、何为欺诈行为皆有不同的见解。特别是随着国家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为看重,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存在以下规定:将赔偿数额从赔偿一倍提高到赔偿三倍。消费者更加乐意维权,欺诈的案例数量在逐年增加,欺诈的案例不仅多,而且在认定时存在很多问题,所以本文主要针对欺诈的认定展开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