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计划的控制
2025年11月08日
二、教育计划的控制
大学不是在一个计划一个计划的基础上得以作为机构而获取资金的,它们总是有很大程度上的批准新课程或计划的自主权。在一个复杂的学术委员会体系中,通常最终由学术委员会/评议会向理事会/委员会提出建议,从而在内部完成了课程的认可。如果一门新的课程涉及新的学习场所,政府可能不提供资金,但大学有很大的自由度来批准和认可它们自己的学习课程。为了在某些职业领域中注册的目的,外部的职业团体对课程的内容与结构可能具有重大影响。
高等教育设有国家课程,国家课程的引入会受到大学的激烈抵制。不过,政府正在干预这一领域。现已建立了一个委员会(迈耶委员会)来对“重要的能力领域”提建议,这些能力领域应当有助于构成年轻人在学校或技术上与继续教育中接受的教育或培训部分。对于高等教育,政府已要求统一课程的时间长短与名称。一些学科(如工程学),已得以在国家的层次上考察。在1991年末,部长要求国家就业、教育与培训委员会调查如何最佳地将质量控制机制引入高等教育系统;不过有人担心对履行的质量与标准的评价的国家机制会导致国家课程之类的东西出现(本章下文将更详尽地讨论质量控制问题)。为了改进全国高等教育系统,部长已号召各州统一中学的证书考试,不过,除了发展州际申请者均等的程序外,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新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