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资助
核心资助
高等教育系统由丹麦政府提供财政支持,而且全日制学生不缴纳任何费用。大学和学院两部门中每所院校的核心预算由以下四个主要部分构成:
——教学资金;
——研究资金;
——用于其他活动的资金(如:博物馆、收藏品、图书馆);
教学资源根据每年的“活跃”学生注册数计算得出——“活跃”学生是指通过符合全年学习量所要求的考试的学生。院校依照这种方式获得一个“学习进程增量”(SSI),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SSI是测量一名学生一年的全日制学习的绩效指标。用每个教师获得的SSI总数除以SSI与学术人员之比的标准值,即可算出从专职学术人员折合数中划出的教师数。采用有关辅助人员的其他标准和其他成本,我们可以得出教学拨款总额。然而,通过这一方法,院校无法获得用于虽在册却不“活跃”的学生的资金。这种教育资助机制会从财政上刺激院校增加招生数和最大限度地扩充在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的学生数。它对学习计划的职业定向也会产生一种刺激作用,因为院校通常不被允许增加与较高毕业生失业率相关的那些学习计划的招生数。
用于研究的核心资金几乎保持不变。除核心预算外,院校还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充性研究资金;过去十年来,这类捐款的数量增长迅速。只有大学部门的院校会获得用于研究的资金。
用于其他像图书馆功能和计算机服务中心这类一般活动的预算是整个预算中的独立部分。用于图书馆的资金根据预算案进行分配,而用于其他活动的资金则依照实际成本的估计数。
用于行政管理和建筑物的资金依照院校实际成本的估计数一次性拨付。主要以学生数为基础的常规资助法(a formula funding method)正在筹划之中。国立院校的建筑物和设备归国家所有并由国家提供财政支持;由基金维持的院校拥有自己的建筑物,它们通过贷款获得财政支持。由教育部决定并由议会中的财政委员会批准两类院校的大规模投资。
补充性资助
院校可以从其他途径获得资金,作为核心资助的补充形式。这种补充性资金可能是来源于研究委员会或私人基金会的研究费,也可能是来源于研究合同或出售服务所得的各项收入。院校不能收取普通全日制学习计划方面的学费,但它们可以从面向特定目的的学程以及部分时间制学习计划中获得补充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