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系统:一些基本的特征

高等教育系统:一些基本的特征

在荷兰的双重教育体制结构内部,大学从事起始的学术训练,承担科学研究,为研究人员和技术设计人员提供研究生教育,以及为整个社会的利益传递知识。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则从事起始的专业教育,承担与高校的教学相关的研究,并且积极地传播知识。此外,他们还致力于与教学计划相应的专业的发展。在13所大学中,8所大学提供多学科课程,1所大学提供较为有限范围的课程,3所大学主要提供技术和工程学科课程,而另一所则是农业专科大学。大学总共约提供175种不同的课程,包括部分时间制课程。除了这13所传统的大学之外,还有几所“指定的院校”:1所工商管理大学,4所神学训练学院和1所人文大学,这些院校形式上是高等教育系统的组成部分,但通常不包含在教育统计数字之内,它们只在有限程度上直接受到整个高等教育政策的影响,因此它们也就不包含在本章对荷兰高教系统的说明和分析之中。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提供大约300种课程,其中包括大量的部分时间制课程。

就法定地位而言,通常所用的公立—私立的区别对荷兰的情况提出了许多问题。上面提到的高等教育院校都是由政府出资兴办的,因此按“公立”的一般定义解释,可以说是“公立”,然而大量的院校,包括大学和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却是根据私立学校法建立的,并且主要是基于宗教的倾向。这可被视为荷兰高等教育的特征之一。由于这对这些机构的运作几乎没有任何影响,所以这一现象在下面的讨论中也就不再提及。

在荷兰,大学的最初学位大约相当于硕士学位,这一学位经过四年的学习即可获得。紧接其后的便是博士学位,也由大学颁发,大约需四年的时间。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授予学士学位,作为其学生最多学习四年之后的最初和最终的资格证书,它们并不授予博士学位,但毕业生有资格攻读大学的博士学位,这就要由大学自行决定。最近,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开辟了通向硕士学位的另一条途径,即提供与英国高等院校相联通的英国硕士学位1—2年的课程,作为它们的起始培训后课程的一部分。

在上述许多院校以外,荷兰还有大量的私立教学机构,它们在不同专业领域提供承认的文凭。如会计行政管理等等。这些大多属于函授课程,只有有限的面对面教学,它们常被称为“校外学习”。

在高等教育第一阶段后,大学与高等职业教育院校已开发了各种课程,这些课程并非学位课程,一般都有较强的市场定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