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文科和技术学院部门

应用文科和技术学院部门

1965年省政府颁布了框架性法规,准许建立应用文科和技术学院。应用文科和技术学院是根据副省长委员会(lieutenant-governor-in-council)的命令设立的。各学院由董事会管理,由学院和大学部调控。一个由政府委派的成员组成的评议会(Council of Regents)向政府提供学院部门运行的建议。目前各校董事会至少各有一名教师学生代表,但大多数成员由评议会委派。各校董事会负责选拔和聘请校长,制定学校目标和政策,以及确保学校为地方服务(评议会,1977)。

虽然学院的教职员由学校聘用,但几乎所有非管理人员都是省工会的成员。安大略省有两个重要的工会组织——教师工会和辅助人员工会——它们各自根据学院集体谈判法的条款在全省范围内与评议会进行谈判。尽管有些事务在院校一级协商解决,但多数问题,包括薪水和福利,在省级处理,这样明显制约了院校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