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分割与政策类型:法国例外论的方方面面
在法国的背景中值得强调的第一个方面是,直到最近,管理的改革不得不独立地追求使高等教育走向市场的目标。这并不是说,今天两个主题的发展彼此独立。相反,它们紧紧盘绕在一起。但是,把这两股绳子拧在一起,把管理的改革与一种非常具体的“市场理论”联系起来的做法,可以看做法国现行高教政策中最值得注意的方面之一。确实,可以证明,而且已经被证明,虽然也许是间接地证明,为把政治上的审慎和大学内部的反对意见想分离开来的事情结合起来,构建一种可以接受的理论,在这方面,适应市场变化的理论——不管是法国国内市场,还是更广的欧共体市场——已经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第二个方面需要强调的是法国高教系统分割的本质。这种分割包含三个维度:院校形式、院校的招生政策、院校与劳动力市场的联系。本文的前面几节已介绍了法国高等教育的结构,区分了选择性招生方式和开放性招生方式、短期学习课程和长期学习课程。记住形成这种院校和课程分化的背景因素很重要,不仅仅因为这种分化是对过去长期的经济及市场变化的反应,而且因为它提供了有关当前大学改革的重点的重要见解。
分割并不限于上述三个维度,它还包括管理的维度。大学、短期技术大学和一部分公共的大学校属于教育部管辖,其他的大学校——法国高等教育的精华——则归属于其他的部,如农业部、国防部、公共服务部等。另外还有第三种类型的部门,如美术学院、音乐学院等,归属于各种各样的权力机构——一些属于中央政府,其他的属于地方政府。
这种特定的管理分割维度本身是对过去经济变革的一种非常具体的适应形式的产物。这种改革本质上是增添型的。它包括增建新的、高度专业性的院校,这类院校属于全国的高教系统,但严格说来位于大学之外。专业院校的建立,主要是对公共部门劳动力市场人力需求变化的反应,虽然决不是全部的原因。对法国系统的这种适应方式已提出了许多理由,其中之一是在原有的大学中进行这样的革新难于被接受。第二个解释是比较政治的、法律的,但也是比较符合逻辑的。在一个建立在各部门内部由中央规定的同质性的概念基础上的高教系统内,若要改革,那么,必须在整个部门同时引进、实行。由于这样的程序要求巨大的政治意志去克服固有的惰性,因而它会引起强烈的变化。所以,当正式的、合法的同质性确保任务、目的和资源具有某种正式的相似性时——这在法国被看作共和政体的平等的试金石——它也倾向于排除在院校一级进行有机的改革。如果必须在院校实施改革,按照院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同质性和正式的相似性的理论,如果在一所院校进行改革,就必须在所有的院校进行相同的改革。排斥有机的改革——或者在其他情况下称为的“滚动改革”——是一位社会学家称为的“停滞的社会”的象征(Grozier,1970)。由此引出的两个后果对法国高等教育的改革机制和法国高等教育的“政策类型”产生直接的影响。就第一方面而言,增添型改革——在大学之外建立与之平行的专业院校——起到了代替在大学部门内部即院校层次上进行有机的改革的作用。就第二方面而言,缺乏院校一级的有机的改革能力足以突出下述事实:当改革来临时,它主要是对由于内部缺乏这种能力而引起的不堪忍受的压力的反应。高教政策因而具有了这样的特征:“在大部分时间内是凝滞固定的,有时又突然发生剧烈的变革——简言之,就是忽冷忽热的政策。”(Premfors,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