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计划的控制
上文已提及,澳大利亚大学的研究传统上是受好奇心驱使,因个别的大学教师或大学教师群体的兴趣而着手的,因而是这些人控制着研究计划。不过我们也可以从拨款程序的机制中看出对计划的其他影响。过去,大学通过经常性拨款来获得基金,这是依据这样的假设,即所有的大学教师将用四分之一的时间致力于研究(高级教育学院不受研究拨款)。除了包含于经常性拨款中的研究基金外,大学还曾经(并仍然)在竞争的基础上寻求从各外部的研究基金机构获得研究基金。一般这些机构用一种或另一种形式的同行评议来评价申请者的业绩,据此分配拨款。在过去的大约十年中,联邦政府留出了对创建大学中特殊或重要的研究中心的拨款;这些重要的中心变成了国家优先的领域,但它们仍通过同行评议在竞争的基础上分配经费。尽管政府可能要求院校或者排列它们的建议,或者只允许提一个建议,但院校一级的建议还是被提出。因此,院校在决定进行什么研究计划和由谁来进行方面起着一定的作用,但同时院校也依赖于它的教师们的兴趣与专业知识,以产生建议。
在特殊研究中心领域方面的最近的建议是建立合作研究中心(CRC)计划。合作研究中心计划由总理在1990年5月宣布,其目标为:进一步支持那些以实现国家目标为目标的科学和技术研究;加强研究和它的商业及其他运用之间的联系;通过促进与工业的合作研究建立研究中心;通过高等教育外的研究者积极参与毕业计划、毕业生参与主要的研究计划来刺激教育与培训。有50个中心将获得基金,到1993/1994年,政府将每年拨出几亿美元。不过政府将只拨出建立和运行每个中心的成本的50%,其他成本来自于参与的院校。每个中心有一个或多个高等教育伙伴,以及来自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其他政府机构以及工业的伙伴。合作研究中心计划是政府通过其财力帮助决定研究计划的一个很好的例子,也是一个更为普遍的政策转化为被认为是国家经济优先的领域进行研究拨款的目标的例子。不过除了这种类型的政府干预,澳大利亚大学进行的大量研究仍是受好奇心驱使的、大学教师所倡议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