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结构、权力和高等教育政策对院校控制和管理的影响的思考
通过州宪法、法令、预算拨款和行政管理政策形成的加州高等教育系统提供了大量分校层次上的自治和自由。正是州一直有意为高等教育提供整个政策框架而且为它提供导致实现最佳管理的一些资源——即分校校长、学院院长、系主任以及可能完成研究型分校或社区学院院校使命的那些最优秀的教师。美国和加州还有一个历史悠久的、享受法律保护的学术自由传统,而且,阻碍各分校按照自认为适当的方式追求自己的使命、设计课程、实施教学、开展研究和进行革新的大量政府规章并不存在。公款用于公共利益,而且公共政策准备促进这一进程。
尽管院校在以最佳方式追求其使命方面享有广泛自由,但不容忽视的是,这些使命确实对院校活动施加了大量限制。基于入学人数获得资助的四年制系统能够通过招收更多本科生大量增加财政基数,一旦它们的使命使自己受限于规定的合格总人数(eligibility pools),并迫使自己在低年级阶段入学人数与高年级阶段入学人数之间保持40%—60%的平衡。加州州立大学能通过提供博士计划、扩展其研究活动等措施抬高自己的学术声望,但《总体规划》禁止它这么做。社区学院有时提议把自己的范围扩大到提供学士学位,但《总体规划》不容许它这么做。《总体规划》强加的各种限制真正限定了院校能够追求的规模和计划范围。在这点上,州力图建立的平衡是把各系统的使命限定在阻止各公立系统彼此间出现明争暗斗的范围之内,同时州为院校完成倡导革新、支持学术自由的使命提供广泛自由。
加州政治机构历来非常信任教育系统,作为例证之一,重要的是应记住《总体规划》的制定者是由教育系统的领袖自己任命的。制定者不是政治意义上的被任命对象或州官僚主义的产物。在这一意义上,即便《总体规划》最终被确定为法律,各系统使命方面的限制多半是自己强加的。即使冲突长期以来确实存在于各系统与州之间以及各系统之间,采用从长远看的方法一般很有效。总体上看,通过寻求下面总结出的一种策略,州的愿望得到了满足:“确定每一类高等教育系统或每一类高等教育部门,明确阐述各系统必须履行的使命和总的基本原则,为各系统提供足够的财政支持以便它们能够聘请最出色的教师,保持最优质的行政管理,然后让它们相当独立地发挥功能。”
在本研究引证的“三角协调图”(Clark,1983年;见图2)这一背景下,前面的讨论表明加州正好处在“市场”与“学术权威”之间的某个地方,“国家”的影响相对弱一些。在某种意义上,州由于控制了公立院校预算而对它们拥有绝对否决权,但实际上,州坚信一种自由、不受束缚的教育系统具有长远效益,这一信念导致它几乎完全放弃了行使那种权力的种种努力。
图2 加州在三角内的方位
在全州规划、州财政支持与院校自治之间建立合理平衡是一个复杂过程,其他一些力量也在起作用。人口增长、种族多样化和资助有限正在对教育规划、管理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是高等教育不是在真空中进行的明显例证,即便像加州高等教育系统这样的自治系统也是如此。在高等教育内部,这些外力正对形成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值得考虑的期望发挥着深刻影响。
当各系统为未来作准备时,院校对潜在的可利用资金的认识使各系统的规划假设得以形成。这些假设不可避免地对哪些近期目标和远景目标会逐渐被看作现实目标产生影响,它们甚至可能迫使院校对如何适应更少的基本资源这一情况进行规划。同样,加州高等教育面临的人口激增这一消息对教育规划性质的形成有重大影响。各种活动并未大量集中在那些急需的新计划上,而是集中于如何为不断增加的学生们提供服务。种族多样化趋势正在发挥同样的影响。植根于西欧历史和传统的高等教育系统如何适应和表达同等数量的西班牙裔、亚裔、黑人和白人学生的独特、多样的文化、社会、学术需要?这些是今日加州高等教育面临的紧迫问题。可能惟一确凿的事实是变革。尽管出现了非同一般的增长,过去30年的高等教育基本结构一直相当稳定,但这也可能正在成为过去。这个艰难时期内至关重要的问题是进行合理的教育规划。避免这种环境下实行临时性的转型期管理(crisis management)的惟一出路是在短期预算行为和政策行为中充分体现出对院校未来走向的普遍认识。从州的观点看,这意味着向高等教育系统提供自行规划的必要工具,同时支持“加州中学后教育委员会”提供的那种协作式的、覆盖面广的全州规划。下文的讨论概述了假定加州迎接未来十年的挑战时必需的规划程序和州—系统间的交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