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评估机制的制度化
如果我们读一下11个国家的报告,质量评估机制的多种多样和地位牢固的程度既是各不相同,又是使人有深刻印象的。在有些国家,质量评估机制的制度化仅仅处于“好的思想”阶段,而在其他地方,实际的制度化过程已经开始。另外一些地方,质量评估的地位非常牢固。例如,在联合王国,绩效指标已经为了科研拨款的目的而用来进行大学系科评级。承担监控大学进行的质量保证程序的学术审计单位已经开发一个复杂的质量评估方法。在荷兰,评估教学和科研的质量的努力,通过采用一个相当成功的大学和高等职业教育质量评估系统,对科学研究的有条件拨款的制度,以及在提供资金的模式中越来越多的产出导向的参数,已经制度化。从1984年起,法国的全国大学评估委员会已经对法国各高等教育机构的质量定期进行评估。虽然法国的委员会是一个政府机构,委员会主席由共和国主席任命,而不是由教育部任命。按照推测,这使委员会摆脱了高等教育官僚政治的利益。在斯堪的纳维亚,已经着手努力协调丹麦、挪威和瑞典政府的活动,设置国家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系统。在日本,看来政府想要维护大学质量评估过程的权力。这种自上而下的方法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可以怀疑。
各国质量评估机制的制度化似乎有两个主要问题存在着危险。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国家(或州)质量评估机构应该独立于政府和高等教育机构的程度。第二,有些担心,质量评估的制度化本身将对高等教育系统强加一致性,因而抑制多样性。
可能高等教育的质量和适切性必须在它的多样性中去找,这种多样性甚至允许有些院校比其他院校具有不同的质量或者较低的质量和适切性。伯恩鲍姆(Birnbaum,1989:25)对美国高等教育的质量提出类似的论点。他确认三种质量的观点:精英主义的观点、社会的观点和个人主义的观点。精英主义的观点指质量建立在“学校遵照普遍的专业和学术标准,并使用学术职业作为参照组”的基础上。社会的观点考虑“学校满足重要的集体成分的程度”。“个人主义的观点强调学校对学生的个体成长所作出的贡献。”伯恩鲍姆总结说:“当人们集中注意学校时,有一种趋势,指望它们主要注意精英的价值观。但是,一定有限的可用的资源,这种希望不可避免地要求较少注意质量的其他方面,从而减少系统的多样性。可以论证,如果这三种质量的观点的任何一种观点消失或减少,美国的高等教育系统将会大大削弱。这些观点之间的紧张关系提供保护和强化高等教育系统的多样性。……继续努力根据普遍的精英主义的标准强化院校也许是重要的;这些努力不会普遍地成功也同样是重要的。”(Birnbaum,1989:33)
过分强调质量控制机制和狭隘的适切性和责任制的定义,可能迫使高等教育穿上拘束衣,这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