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资金筹措
中央政府、都道府县、市共同分担公共经费责任。国家补助金和拨款,包括特定的教育补助金和地方税拨款,用于资助都道府县和市。
中央政府的教育经费开支可分为三种:(1)用于国家教育活动的直接开支,例如开办国立大学和学校;(2)对其他机构如都道府县市学校、私立学校和科研机构教育活动的特定补助金;(3)地方税拨款,其中的一部分也用于教育(文部省,1999:46)。
关于中央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1964年设立的“国家教育机构特殊账目”主张将国家教育机构经费的预算和决算与其他机构的预决算分开。这一账目独立于政府的一般账目,其中绝大部分源自文部省预算的转户。1990年财政年度特殊账目的全部预算是12亿日元,约占国家教育机构总预算的60%,(文部省,1992:67,70)。文部省也向私立院校提供补助,1990年合计为2,619亿日元。
除了资助院校之外,中央政府的经费开支还包括给大学教师和从事科研项目研究的科研人员的拨款。此外政府还通过日本奖学金基金为学生的资助计划提供国家基金。1990年,前者经费支出累计达558亿日元,后者为783亿日元。用于高等教育的中央和地方的公共经费约占国家总收入的0.8%——从国际角度看,这是一个相对比较小的数额。
1987年10.44亿日元用于国立大学和短大的教育与科研,其中15%(约1,540亿日元)来自学生的学费。相反,在四年制私立院校,总收入的65%源自学生的各种付费(OECD,1988:291)。最近学生的学费已涨——在1990年,学生学费已占高等教育经费总额的34%,这一比例是比较高的(文部省,1992:70)。
一般地说来,由于自20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央政府严重的财政紧缩,高等教育经费,特别是国立院校经费已被减少。这就造成了许多大学在维修和重建陈旧校舍与设施、促进教育与科研活动方面的困难。如何解决这一难题已成为日本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