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控制和管理

权力,控制和管理

高校类型不同,其控制和管理也就不同;同样,高校类型也因注册人数和教职员数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国立大学是根据法律规定来管理的,国立大学的建立者是文部大臣;董事会由校长、大学评议会、系主任教师组成。每所大学的校长通过选举产生。

私立大学以多种方式进行管理,但新建立的私立大学通常采用与国立大学相同的管理方法。私立大学的创办者是学校的法人,由董事长对其负责,而校长则对学校负责。其他负责人,正如国立大学一样,是一个秘书长,一个学生事务主任。董事长是从董事中选出来的(《私立学校法》,第35条-2),但校长和系主任的选拔则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即使如此,他们通常也通过选举产生。这一惯例可能与美国不同,在美国校长和系主任很少不通过选举来选拔。

教授会由所有的教授、副教授和讲师组成,某些情况下也吸收其他一些教职工。他们讨论和决定影响教师的最“重要事务”,包括新教师的招聘(《学校教育法》,第59条)。尽管“重要事务”未必明确,但像学生的入学和退学、转学、缺课、毕业等问题都要在教授讨论之后由校长决定(《学校教育实践规则》,第67条)。

广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RIHE)进行了一次关于大学控制和管理的调查,并评论如下:

根据我们的调查,很明显,那些在决策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日本大学教师都认为他们不但赞成增加决策过程的“参与率”与“效率”,而且需要两者之间的和谐……(但是)目前,日本大学还没有发现同时符合“分权”与“效率”要求的管理(广岛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1976:117)。

这项调查表明日本大学在决策过程中存在着分权和效率的要求,这两种要求有时会导致混乱和斗争。私立大学中,董事的权力更大。这一事实可能使同时具有领导和效率的严密管理有效,而同样的权力在国立大学中则相当微弱,正如所看到的,校长和大学评议会的权力比教授的权力相对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