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高等教育系统的差异性

瑞士高等教育系统的差异性

有许多因素导致瑞士高等教育系统的差异性日益扩大,这里我们将探讨两种因素。首先,两所联邦技术学院和经济实力雄厚的州(如苏黎世和日内瓦)的大学比其他大学的资源状况更好。这并不是说这些院校的生师比必然更好些,而是指它们的科学潜力肯定更高。这可以通过对教师人数及助理教授人数、实验室装备的精密程度和研究中的专业化水平等方面的比较分析显示出来(韦伯/尼德伯格,1984)。

其次,各大学间的有目共睹的差异是单个学系层次和学科层次的差异的累积的结果。一般说来,工程学和自然科学的资源状况比人文学科好些。如果人们审视不同大学面临的问题,这是千真万确的。但各大学彼此间差异的程度不同,经济状况较差的州的文科学系的资源状况特别差。

诚然,这些不平等现象不是高等教育政策制定过程所期望的。它们既不是不同院校的竞争的结果,也不是大学层次有意识的管理决策的产物。这些不平等现象是在一个所属的州拥有高度的独立性的国家中,采用联邦制的高等教育政策结构的并非故意的产物。州立大学扎根于地方的传统中。它目前的发展状况是大学与州行政当局长期协商过程的结果。此协商过程中的决策模式受许多制衡因素的影响。这一事实并非无可争议,因为科学反过来正日益依照全球接受的原则组织和运行。不同大学的发展可能性是相应州的经济状况的函数。

不论是州立大学还是联邦技术学院在过去的20年中都没有改革其法律基础。自1968年以来,大学系统的结构依然如故:教授终身制、教授的地位和作用依然强大;不同的学系视自己为教学和科研的质量的护卫者;文科和法学等领域的学系尚未实现现代化(在这些学科中科研并未分化),如此等等。在州层次上的大学改革迄今尚不可能。

大学扎根于地方传统中也可解释大学自治和学术自由的问题何以未能取得如别国那样的显著位置。在州这一层次,政治的和学术的决策过程相互作用。自治依据日常工作特别是非正式的面对面交往的框架而重新作了实用主义的解释。况且在瑞士这样的小国家,科学的自我利益较之别处更少予以清楚的表达,这尤其可在小州的小的大学中观察到。这种现象也许还存在结构上的原因。无须惊讶,在瑞士教育政策的背景中,自治这一术语更少指向瑞士大学的自治,而更多地指向州教育部的自治。规模小有规模小的代价:由于各学科和各学校内部和彼此之间的不平等条件,竞争几乎难以产生。相反,存在教学与科研的分割现象。例如,大学之间的人员交流是非对称的。来自苏黎世大学的一位助理教授在较小的纳沙特尔大学获得一个正讲座教授是非常正常的。但相反的情形却不会发生。

这些差异表明了如下事实,教育政策倾向于对经济上和技术上有竞争力的学科给予特殊的待遇。人文学科错失了1960年存在的扩大人力资源的良机。很显然,人文学科中的各学科不仅缺乏自身现代化的动机,而且也缺乏来自外部的压力。事实表明上述差异正在变得越来越重要。不论它们得自公共资助还是得自私人资助,国际合作与科学和继续教育的项目的重要性的日益增强,正在加强联邦科学和教育管理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同样的过程也在增强应用研究与发展及一般说来科学和工程技术职业的地位。两个联邦技术学院及苏黎世和日内瓦的大学在这一进程中特别有利。因此,不可避免的结论是一个多等级的高教系统可能正在形成之中。

但必须指出,同样存在着与上述方向相反的趋势。对欧洲的新的观点不仅巩固了联邦高等教育政策规划机构的地位,而且它意味着需重新评价接近于边境的大学的作用。例如,与以往相比,巴塞尔大学更紧密地与弗莱堡大学(FRG)和卡尔斯鲁厄和斯特拉斯堡的院校合作;日内瓦大学与里昂大学和格勒诺尔布大学合作;纳沙特尔大学正在与贝桑松大学建立联系。大学对外界的开放在将来会产生更艰巨烦难的内部协调问题,它也会改变大学的国内实力的分配情况。也许在未来的某些时候,大学若由于地理位置的关系不能与国外的大学伙伴建立联系,且未达到重要的办学规模,就会处于不利的境地。属于此类的院校有伯尔尼大学、弗里堡大学和洛桑大学。

总而言之,许多迹象表明如下效应,即瑞士高等教育系统正处在不断分化的进程中。人们可以识别出与单个高等教育机构不对等的五个部分的轮廓。它们的相应的产生是每一种情形独一无二的逻辑发展的结果。

第一部分的特征是教学与科研的国际化。它包括绝大多数自然科学系科和医学院,并且特别存在于两所联邦技术学院及苏黎世和日内瓦的大学,以及伯尔尼、巴塞尔和洛桑三所大学的医科。

——第二个部分是应用性的和国际取向的大学,除了其他方面以外,它们旨在满足化学工业的需要。某些工程科学属于此部分,一些现代的“交叉”科学如生物技术也属于此部分。

——第三个部分在范围上是全国性的,它通常是文化取向的(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法学院)。在此部分中,教学比科研更重要。

——第四个部分旨在满足地方的需要。它尤其包括大学层次的师范学院。

——第五个部分正在形成中,它包括非学术性的第三级教育机构。

由此我们可得出结论:瑞士高等教育系统由具有不均等的规模和科学能力的大学组成。人们实际上可以谈论大学的等级制。大学系统作为一个整体依照国际标准只是在缓慢地增长,也许因此之故,学术机构的合法性未受怀疑,学术人员的失业几乎不存在。大学教育依然是就业市场中的主要资产。这就是几乎没有来自劳动力市场的促进高等教育革新的压力的原因。资源拥有量的不平等以及与此相关的组织和结构条件基本上可解释大学内部的协调——通常是联邦机构向往并宣布的——总是面临困难的缘由。成功的协调要求所有的参与者从联合的行动中获益,而不是相反地大家只是单干。但在一个参与者不平等的系统中,必定会有得者与失者。同样,业已阐明的结构性条件使得引进大学间的真正竞争存在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