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邦制

五、联邦制

我们已经谈了大量的澳大利亚联邦政治结构的情况,但还有几点尚值一谈。甚至在最近的改革之前,大多数州立高等教育协调机构的作用还在减少,目前,在大多数州,高等教育的官员们在十分小的范围内行使职权(维多利亚例外)。不过,不少迹象表明,各州有可能更为感兴趣于高等教育。实际上可能有两个因素使它们产生兴趣,越来越大的未实现的需求和技术与继续教育的升格。

教育在法律上是州的事务,初中等教育问题总是强有力地影响着选民的倾向。如果未实现的需求继续扩大——这意味着将影响更大比例的选民(学生和他们的家庭)——高等教育就有可能在州和联邦层次上更趋政治化。各州政治家们可能被驱使更为感兴趣于高等教育。

政府不仅在尝试升格技术与继续教育,而且还在尝试将高等教育的一些未实现需求纳入其中。同时,政府也希望看到技术与继续教育和高等教育之间更为顺利的结合。目前,联邦政府已建议为技术与继续教育拨款;各州虽很抵触,但显然让各州将技术与继续教育的拨款权转交给联邦有财政上的优势。如果技术与继续教育变得像高等教育那样拨款,则技术与继续教育内部将被强制成为另一类高等教育,类似于政府在1988年摆脱的高级教育学院。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州和国家将设有第三级教育制度来提供较低级的职业和技术领域的培训。许多这类培训都是各州所特有的,各州将采取有力措施,以免像高级教育学院那样,在国家技术与继续教育系统内出现同样的学术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