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护理评估
2025年08月10日
二、护理评估
(一)健康史
1.既往史
有无脑损伤、脑炎、脑血管病、脑瘤、先天性脑发育畸形及脑缺氧。
2.诱因
发作有无诱因。
3.征兆
发作前有无征兆。
(二)症状
1.失神发作
意识短暂中断,呼之不应,两眼瞪视不动,状如“愣神”,持续13 ~15 s,可伴有简单的自主动作,如擦鼻、咀嚼、吞咽等。一般不发生跌倒,事后对发作全无记忆。
2.肌阵挛发作
表现为颜面或肢体肌肉突然的短暂跳动。
3.强直性发作
全身肌肉强烈的强直性痉挛,使头、眼、肢体固定在特殊位置,伴颜面发绀、呼吸暂停和瞳孔散大,躯干强直可造成角弓反张,伴随短暂的意识丧失,持续30 s一分钟。
4.强直阵挛发作
即大发作,分三期。强直期表现为意识突然丧失,全身骨骼肌持续收缩,上眼睑抬起,眼球上蹿,喉部痉挛,可咬破舌尖。阵挛期患者震颤幅度增大并延及全身。惊厥后期尚有短暂的强直阵挛,牙关紧闭和尿便失禁,之后慢慢恢复。
(三)身体状况
1.病情变化
癫痫发作持续时间、生命体征、神志是否清楚。
2.有无外伤
癫痫发作时有无外伤及舌咬伤。
3.误吸
有无误吸。
(四)心理状况
1.不良情绪
有无焦虑、抑郁等不良情绪反应。
2.日常生活
疾病有无对患者生活、工作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