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六个人的起诉书

2.对六个人的起诉书

1834年3月17日星期一,那六个人被带了上来。他们在狱中被剪成了短发。然而,他们仍然显得很精神。巡回法庭的书记官宣读对他们的起诉书。起诉书是一本有很多页的厚厚的文件。它是由当时代表政府的最好的律师写成的。它包括12条罪状。实际上,所有罪状都是说强迫爱德华·莱格进行非法宣誓,并不让他泄露他所做的一切。每一条都提到了那六个人的名字。

“乔治·洛夫莱斯,你有什么要说吗?你是否认罪?

我不认罪。”(https://www.daowen.com)

每个人都争辩说他们没有犯其中任何一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