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律师的行为

3.律师的行为

我不怀疑,在狄更斯的时代律师有不知弗知大律师那样的行为:恐吓、威逼、歪曲、指责与粗鲁和虚张声势。在那个时代,这些好像是很盛行的。但现在不行了。律师应该冷静和克制,绝不能把自己抬得过高,对证人要有礼貌,绝不能指责不当行为,除非他有正当的理由。律师要始终尊重法庭。

[1]查尔斯·狄更斯(Charles Dickens,1812~1870),英国著名作家。《匹克威克外传》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另著有《大卫·科波菲尔》、《荒凉山庄》等长篇小说。——译注

[2]《查尔斯·狄更斯的一生》(1928年版),第90~91页。

[3]本章以下全部引文均引自狄更斯《匹克威克外传》(蒋天佐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79年版。——译注

[4]范伦泰(Valentine):罗马时代基督教道教士,相传被杀于2月14日。英国古俗,于是日拈阄择情人,所以定为情人节。——译注

[5]是热水瓶出现之前的可以保温的盛热水的容器。——译注(https://www.daowen.com)

[6]“霍尔特诉沃德案”(1732年)2 stra 937。

[7]詹姆斯·沙·威尔斯(James Shaw Willes,1814~1872),英国法官、法学家。曾任枢密院顾问官。编有《史密斯指导判例》和《普通法程序法典》等。——译注

[8](1891年)2 QB 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