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16日,在上议院对这个问题进行了辩论。我查阅了法律并发表了讲话。我的讲话受到了各家报纸的欢迎。第二天《每日电讯报》上有一行大字标题:
丹宁关于使馆人员的法律使议员们震惊
昨天晚上丹宁勋爵以一种新的论点动摇了政府,它就是:不进入利比亚大使馆在法律上是“完全错误的”。(https://www.daowen.com)
5月20日的《星期日镜报》有一行大字标题:
丹宁勋爵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