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法官判定
现在恐怕没人理会这种来信。但那时大臣们却把它看成是一种煽动性的文字诽谤,看成是对政府的一种威胁,看成是应处以监禁的一种犯罪。法官们当时也持同样的观点。此外,法官们还决心把判定诽谤罪的权力留在自己手里。他们不打算把这一权力让给陪审团。因为他们认为,作为一种法律问题,判定一篇文章的意图——是煽动或不是煽动,是有罪或无罪——是法官的事,而不是陪审团的事。陪审团唯一的事是裁定被告是否发表了文章。如果被告发表了文章,陪审团就裁定他有罪。由法官对这个人种以罚款或监禁,或者同时科以罚款和监禁。
我应该增加一点,如果有尚未证实的暗示,比如K就是指国王,那么陪审团还要裁定某个字是否包含着某种意思。一般来说,这是明显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