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词的记录

2.关于证词的记录

1982年12月,我在下议院的一个选举委员会面前作证。它是关于政府记录的保密问题的。有人问我:

“19年前,你曾负责过一次非常著名的调查……到30年或50年后还不公布那些文件是否合适?”

我回答说:

“它们应保密到30年以上,但我不能说100年……我认为……50年足够了。”(https://www.daowen.com)

那次调查的所有证词都是用速记记录下来的。为了保密起见速记稿放在一个专门的柜子里。后来有人告诉我它们被销毁了。但在卡拉汉(Callaghan)任首相时他向下议院保证它们没有被销毁。所以,它们也许留给了以后几代的历史学家。但是我认为,除了一些姓名以外应该在我的报告中加上一些东西。披露姓名对于那些有关的人及其家属可能是有害的。50年之内,它们不应公开。

不过,为了证明那些有关的人是正当的或出于对他们的同情,我想再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