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670年9月3日,脱帽——戴帽——脱帽
1670年9月3日星期六,案子来了。书记官大声喊道:“传威廉·佩恩和威廉·米德出庭。”
当时由于他们的帽子吵了好半天。首先要求他们摘掉帽子,他们摘了。然后又让他们戴上帽子,他们戴上了。当他们被带进法庭时,他们还戴着帽子。和其他贵格会教徒一样,他们拒绝在法庭上脱帽。
“审判官:你们是否知道应该尊敬法庭?
佩恩:知道。
审判官:那你们为什么不脱帽?(https://www.daowen.com)
佩恩:因为我不认为那就是尊敬。
审判官:好,本庭宣布,由于你蔑视法庭,罚你40马克。”[3]
一个马克的价值是2/3英镑,所以40马克就是26英镑。这在当时是一笔数目较大的罚款。
报告没有告诉我们被告是否还戴着帽子。但我猜想他们把帽子摘了下来。现在这对我们来说似乎是难以相信的,但在克伦威尔时代有很多由于没有在法庭上脱帽而被法官投入监狱的贵格会教徒的案件,有些教徒甚至死在了狱中。[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