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陪审团宣誓
作为入门,我必须告诉你们,根据普通法,如果请来的陪审员不是12名,那么法官可以裁定“当场补缺”。它是一种给郡长的命令,以便从在场的其他许多有资格的人中找出陪审员。(现在这一条规定由法庭召集旁边的任何人代替了[见《1974年陪审法》第6条第1款])
这之后,坐在审判官下面的一位黑衣绅士就一个一个叫陪审官的名字;经过很大一阵叫闹,发现只有10个特别陪审官到庭。因此,大律师不知弗知就要求补足缺额;于是黑衣绅士着手找两位普通陪审塞进去;马上就找到了一位卖新鲜蔬果的人和一位化学药品制造者。
“点一下你们两位的名,绅士们,因为你们要宣誓”,黑衣绅士说,“理查·阿普威契”。
“有”,卖新鲜蔬果的人说。(https://www.daowen.com)
“托马斯·格罗芬。”
“拿住《圣经》,绅士们,你们要正直而忠实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