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它是不能接受的
当时佩恩把话题转向了陪审团在前一天晚上对米德所作的“无罪”裁决。佩恩问审判官:“你接受对米德的裁决吗?”
审判官反驳道:
“它不是一个裁决,因为你被控告犯有一种共谋罪,而且一人被判无罪,另一人也会被判无罪。它不可能是一个裁决。”
佩恩和米德当时都提出了抗议。正如下面的对话所表明的,他们是有充分理由的。
“佩恩:如果宣布无罪就不是裁决,那么你就使陪审团和大宪章[6]仅仅成了蜡鼻子了。(https://www.daowen.com)
米德:怎么,难道无罪不是裁决吗?
审判官:对,它不是裁决。”
佩恩又举出一条充分理由:
“我确信,陪审员的一致意见在法律上就是裁决;如果威廉·米德是无罪的,那么随之而来的是,我也是清白的,因为你们已经指控我们犯有共谋罪,我一个人怎么共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