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在人类历史上,有一个种族比其他任何一个种族受到的迫害都要多。它就是犹太人。我把他们称为一个“种族”,但按照上议院对“锡克佣人的头巾案”[1]的判决的说法,我也可以说他们是一个“少数民族”。他们的影响远远超过了他们的人数。为什么他们有这么大的影响?为什么他们遭到如此残酷的迫害?为什么他们受到这么多的仇恨?我说不出来,但我可以向你们讲一些关于他们的故事。1984年3月,为了纪念乔治·韦伯(George Webber)——他是一位很值得尊敬的犹太人,曾在伦敦的大学学院当过法学教授——我发表过一次演说,当时我曾研究过这个民族。
在我当律师时,有人问我这样一个问题:犹太人是否有权留在英国?当时正是战前的1938年。律师们征求我对这个问题的意见。毫无疑问,他们的委托人是拥护纳粹的一些人。他要求我们效仿希特勒在德国的做法,把犹太人全部驱逐出英国。当时很多犹太人已经逃出德国,来到英国。他们想到这里避难并已经获准留在英国。难道不能把他们送回原地吗?听到这个问题,你们也许会吃惊,但我得告诉你们,这个问题还有个小小的背景。背景是这样的。在1290年,我国最伟大的国王之一,爱德华一世曾把所有的犹太人赶出了英国。这一事实是确凿的。它是一个历史事实——一个最重要的界碑。据说,他是通过国会的法令来干这件事的,而这一法令从未被废除。因此,它当时仍然有效,因而也引起了很多争论。
这个问题难不住我。我仔细研究了有关的历史。我发现,从克伦威尔时代起,就允许犹太人住在英国,后来他们得到了彻底地解放,并和其他人一样享有平等的权利。这段相当长的历史足以消除爱德华一世的那个驱逐犹太人的命令的影响。(https://www.daowen.com)
[1]即“曼德拉(斯瓦·辛格)诉道尔·李案”(1983年)2 WLR 620。——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