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校后记
译校后记
译完这本书后,觉得有些事要交代。于是写下以下几段话,作为译后记。
首先,我想到了已故的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龚祥瑞先生,是他最先引起我对丹宁勋爵的兴趣,并使翻译和研究丹宁的法学著作和法学思想成了我专业以外的一项重要工作。1981年初,龚先生物色、组织了包括我在内的三四个北大学生翻译丹宁勋爵的《法律的正当程序》和《法律的训诫》,并给予精心的指导。本书的“丹宁勋爵和他的法学思想(代中译本前言)”是在龚先生生前指导下由我写的一篇文章“丹宁和他的法学思想”(载《浙江学刊》1986年第6期)的基础上扩充改写的;当时所用的资料是龚先生提供的。在这次扩充改写中,我又利用和参考了龚先生生前的最后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法律与正义——读丹宁法官的判决书和他的著作”(载《比较法研究》1997年第1期)。所以我把本书的翻译出版和这篇“代中译本前言”当成我——和最初参加翻译丹宁勋爵著作的几位同学——对龚先生的怀念。因为这里面也包含着龚先生的心血。
丹宁勋爵是位文学修养极高的法官。他写的书,大段引用英国作家和诗人如莎士比亚、丁尼生、密尔顿、乔叟等人的作品。我们在翻译过程中基本采用了国内权威译本的译文,只是根据原文对个别译法作了少许改动。这在书中都一一作了注明。在此向这些译者表示衷心的感谢。对于目前还没有中译本或未查出的引文,译者只是尝试性地译出其意,其中的神韵,实在是英国文学的门外汉能力所不能逮的。敬请专家指正,读者原谅。
本书虽是本法律著作,但作者巧妙地把历史和现在的一些界碑性的案件串在一起,来说明现在英国的一些重要的法律原则。一桩桩案件像一个个小故事,再加上作者从法律角度加以权威性的评点,读来饶有趣味。推想除了法律界以外,还会引起非法律界读者的兴趣。为此,译者根据The Oxford Companion to Law(1980)(《牛津法律指南》)和《牛津法律词典》(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等较权威的资料对一些法律专有名词和历史人物作了注释。希望能对读者有所帮助。(https://www.daowen.com)
最后感谢法律出版社朱宁女士。她提供的资料和对译文质量的严格要求使本书增色不少。至于本书可能出现的疏漏,则完全由译者负责。诚恳期待专家和读者提出批评竟见。
刘庸安
1998年8月
于新风南里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