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重写了17遍

2.重写了17遍

布鲁汉姆终于写完了。他一遍又一遍地写,共写了17遍,直到满意为止。在现代人听来,它夸张得有些可笑。它太矫揉造作,以致我在读它的时候都笑出声来,我在《法律的未来》一书中曾引用过这一段,它是这么说的:

“诸位大人,这就是现在摆在你们面前的案子!这就是支持这个议案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罪孽的证据,它不足以剥夺一个公民的权利;用它证明一种最低程度的犯罪,那是可笑的;用它支持对法律认可的最高贵的人的控告,那是可耻的;用它来败坏一位英国王后的荣誉、损害她的名声,那是荒谬绝伦的!如果这是一个证据,就要根据它对这个无防备的女人采取一种立法行动,通过一项国会判决或一种事后法律,[6]那我还能说什么呢?诸位大人,我恳求你们不要这样。我诚心诚意地恳求你们注意!你们正处在灾难的边缘——要当心哪!倘若作出不利于王后的判决,那么你们的判决书就会被发表。不过,它将是你们所宣布的唯一一个达不到它自己的目的,却反过来向作出这个判决的那些人猛扑的判决。诸位大人,把我们国家从这一可怕的灾难中拯救出来吧!把你们自己从这一危险中挽救出来吧!你们是为这个国家增添光彩的人,救救它吧!否则,人民受难,你们也就像无根之花、无本之木,再也不会鲜花盛开、枝叶茂盛了。救救这个你们还能继续为它增添光彩的国家吧!”[7](https://www.daowen.com)